关于征集2025年全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参与企业的通知
  • 来源:通川区商务局
  • 作者:杨宜梅
  • 发布日期: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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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辖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遴选2025年全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参与企业>的通知(川商市建〔202423)精神,我区拟征集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及3C产品促消费参与企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首批参与企业报名时间:20241214-1218

    以后每月新增企业报名时间为当月10日前。

    二、参与条件

    (一)在通川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包含线上和线下、大中小微企业,经营实力较强,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

    (二)主营家电或3C类电子产品,包括销售家电或3C类产品的综合性零售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开具数电发票的能力,发票能开给个人消费者,包含个人实名、品类和型号,发票须扣除各种价格优惠、包含政府补贴,并确保产品交易时间和开票时间间隔在20天之内。

    (四)参与企业要有售后保障能力,要有配送、安装、维保、回收等服务,因服务不到位、不及时引发大规模投诉和产生严重舆情的,按照程序取消参与以旧换新资格。

    (五)自愿参与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六)能按核销和审计的要求,自愿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上传相关资料,包括流水号、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商品名称、消费者个人手机号、品牌、规格型号、SN码、能效等级、销售方式(线上/线下)、销售金额、补贴金额、支付金额、销售企业名称、销售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所在地区、收货地址(线下是自提模式)、渠道方、资格领取时间、交易完成时间、交易记录(支付凭证)、发票、发票号、开票时间、物流信息、签收时间,涉及以旧换新的,还需回传回收企业名称、旧机品类、回收时间。其中,发票应表明品类和型号,为个人消费者实名制。

    (七)线上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自营或组织平台商户开展家电销售业务,具备从事线上家电销售的合法资质和自有线上平台,支持线上支付功能,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进行核验的能力,能对消费者进行实名认证,能够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传输数据,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能力。线上企业自愿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领券,自营和平台商户所有符合政策要求的品类均纳入补贴范围。

    (八)提供企业征信报告,近三年来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以来参与我省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审计和联合检查等违法违规记录)。

    (九)承诺遵守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类产品购买补贴相关政策,自愿提供备案销售品类、品牌型号、能效等级、过去六个月的销售价格,配合政府部门严防套补、骗补。销售企业违规的,自愿接受处罚退出以旧换新企业名单。

    三、报名资料

    (一)2025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二)参与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五)企业销售网点汇总表(见附件3

    (六)企业产品销售价格备案表。

    四、审核流程

    (一)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报名,企业对填报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后,121817:00将报名资料(全套申报材料需同时扫描PDF电子版)交至区商务局402联系电话:0818-2122274

    (二)区商务局按照省商务厅确定的参与条件进行审核,择优报市商务局审定公示,并报省商务厅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参与企业应严格按照资格要求,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做好宣传推广,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如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恶意刷单或套现等行为的,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企业申请表

                   2.承诺书模板

                   3.企业销售网点汇总表

      

     

             达州市通川区商务局                  

    20241213


    (附件14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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