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增长。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聚焦脱贫攻坚,努力建设富裕新村
2、聚焦生态宜居,努力建设秀美新村
3、聚焦人民福祉,努力建设幸福新村
4、聚焦古村文化,努力建设文化新村
5、聚焦依法行政,努力建设廉洁新村
二、部门概况
新村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村乡人民政府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新村乡人民政府单位2019年收支总预算524.4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82.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及村干补助增长、脱贫攻坚考核。
(一)收入预算情况
新村乡人民政府单位2019年收入预算524.40 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新村乡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5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71万元,占31%;项目支出361.69万元,占69%。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预备费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73万元、农林水支出196.0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新村乡人民政府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4.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82.84万元,主要是脱贫攻坚一线村干工作人员补助、村干工资调资、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66万元,占40.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6万元,占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3万元,占1.91 %;住房保障支出15.20万元,占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占1.14%,预备费7.8万元,占1.49%,城乡社区支出12.73万元,占2.43%,农林水支出196.02万元,占37.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9年预算数为213.66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 24.7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8.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城乡社区(类)机关服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2.7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日常经费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村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96.02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人员相关补助支出及村社区日常运行经费、脱贫攻坚奖励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安监办日常运行经费、食品安全流通等日常运行经费。
10.预备费7.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村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新村乡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新村乡人民政府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无公务用车购置的写明:2019年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接待重要客商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村乡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新村乡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8.4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73万元,增加4.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新村乡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及财务软件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新村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接待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年初预算下达专项369.49万元、保留专项369.49万元。同时,对2019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的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含保留专项,剔除涉密项目)共设定完成专项预算项目8个(按专项预算名称分别填列),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任务数8个(按任务数名称分别填列),涉及财政资金369.4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障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