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根据达州市通川区耕地违法违规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严问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制定了《达州市通川区金石镇耕地违法违规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严问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通川区金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达州市通川区金石镇耕地违法违规问题
“大排查、大整治、严问责”百日攻坚
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耕地违法违规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严问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全镇耕地违法违规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严问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耕地保护、管业务必须管耕地保护、管生产建设必须管耕地保护”的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耕地违法违规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二、工作目标
聚焦耕地保护违法违规问题,按照“边排查边整治、边查处边整治”的原则,依法依规,较真碰硬,严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违法占用耕地势头,确保2018-2023年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整改率达到95%以上,2024年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全部清零。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责任分工
耕地违法违规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严问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下设四个工作组,分组情况如下:
(一)排查整治组
1.对历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已整改核销问题开展“回头看”:发现未达到整改标准的,重新整改;整改后反弹的,迅速完善举措,达到整改要求;虚假整改的,严厉追责。
牵头领导:唐砹东 副镇长
牵头单位:碑庙片区自然资源所 严鑫
配合单位:镇纪委、派出所、规建办、交管办、水务站、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田造湖、挖田造塘等问题:排查整治以河流治理、农业灌溉等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田造塘等。
牵头领导:张 灯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唐砹东 副镇长
牵头单位:碑庙片区自然资源所 严鑫、农业服务中心 王在伦
配合单位:派出所、水务站、林业站、综合执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违法占用耕地倾倒建筑垃圾问题:排查整治2020年以来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堆放建筑垃圾、弃土(渣)场等。
牵头领导:唐砹东 副镇长
牵头单位:碑庙片区自然资源所 严鑫
配合单位:派出所、规建办、水务站、林业站、乡村振兴办、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4.违法占用耕地或无用地手续进行建设等问题:排查整治未经批准违法进行砼业加工、园区项目未完善用地手续等。
牵头领导:张 灯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唐砹东 副镇长
牵头单位:碑庙片区自然资源所 严鑫、农业服务中心 王在伦
配合单位:派出所、综合执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5.大棚房新增及反弹问题:排查整治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或以设施农业为名按设施农业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设施用途;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
牵头领导:张 灯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唐砹东 副镇长
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王在伦、碑庙片区自然资源所 严鑫
配合单位:派出所、综合执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6.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2020年7月3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后,违法占用耕地新建、扩建、续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
牵头领导:张 灯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唐砹东 副镇长
牵头单位:碑庙片区自然资源所 严鑫、农业服务中心 王在伦
配合单位:派出所、综合执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7.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排查整治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果树、草皮、挖塘养鱼等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行为。
牵头领导:张 灯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王在伦
配合单位:碑庙片区自然资源所、规建办、交管办、林业站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8.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化”建设问题:排查整治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从事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牵头领导:唐砹东 副镇长
牵头单位:碑庙片区自然资源所 严鑫
配合单位:派出所、规建办、交管办、水务站、林业站、乡村振兴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9.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排查整治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违法占用耕地等。
牵头领导:张轩玮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张 灯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唐砹东 副镇长
牵头单位:交管办、规建办 王杨,水务站 曹小参
配合单位:碑庙片区自然资源所、林业站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0.借以工程建设等各种名义违法采矿问题:排查整治以生态修复、排危治理、工程建设或临时用地等各种名义违法采矿等。
牵头领导:唐砹东 副镇长
牵头单位:碑庙片区自然资源所 严鑫
配合单位:环保办、应急办 王杨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综合督查组
负责收集汇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每周通报,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
组 长:唐砹东 副镇长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村社区
(三)依法处置组
负责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涉嫌构成犯罪的,强化刑事打击力度,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违法责任。
组 长:张轩玮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副组长:李 川 派出所所长
责任单位:综治中心、派出所、各村社区
(四)舆情处置组
负责建立健全舆情处置机制,快速应对网下网上舆情,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
组 长:杨 军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责任单位:党建办、各村社区
(五)违纪问责组
负责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违反党纪处分条例等相关纪律规定的违纪人员开展纪律责任追究。
组 长:李丹沙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各社区纪检委员
四、坚持边排查边整治
(一)全面梳理。聚焦上述10个方面的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定性准确属实,并建立台账。
(二)立行立改。对纳入整改台账的问题,要根据不同违法用地情形,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分类处置。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难度较大的,分析原因,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三)加强引导。要注意方式方法,把政策宣传到位,切忌方法简单粗暴,搞“一刀切”,不得损害群众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属于政策范围的问题坚持通过政策引导解决,对明令禁止严重破坏耕地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引导经营主体依规生产,做到既严厉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又保护群众合法自主经营。
五、严格责任追究
结合四川省守护耕地安全“金风”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耕地、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派出所对符合立案条件和标准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对排查不到位、走过场的,对整改不力和虚假整改的,对在违法违规问题中存在失职渎职的,由纪委严肃追责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专项行动成立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及纪委书记、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各社区、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详见附件1)。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大排查、大整治、严问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
(二)加强舆情管控。在开展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建立健全舆情处置机制,分级响应,快速应对。同时,要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处置,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进行政策解答、权威说明,积极开展民意互动,营造耕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领导针对存在问题要进行专项研究,各村社区、各牵头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牵头排查整治事项的日常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各类违法行为的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各级和广大群众依法依规利用土地资源。各村社区、各牵头部门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发现机制,及时处置到位,强化行刑衔接、行检衔接,强化土地供给刚性约束,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统筹好发展与保护。
(五)加强情况报告。各村社区、各牵头部门于2024年11月17日前,报送耕地违法违规问题台账;于2024年11月19日-2025年1月8日每10日报送工作动态及问题整治整改台账;于2025年1月18日前,各村社区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