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护林力量“全覆盖”。落实“林长制护林员”制度,明确两级林长和护林员职责,严明选聘管护、考核监督等制度,常态化开展巡林巡护检查,持续做好生态护林员选续聘及业务培训,配齐30名专职“护林员”,组建15支护林志愿服务队,生态护林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二是护林巡查“全覆盖”。实行“镇领导驻点、村干部分片、护林员包山”责任防控,紧盯山林入口、沟口坟地、林地边缘等点位,设置林长制公示牌、森林防火宣传点,在13个有山林的村定点定责定人,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收集排除乱砍滥伐、病虫害、火灾隐患等风险,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护林宣传“全覆盖”。在“世界植树造林日”、消防宣传月、赶集日等时段,集中开展林长制暨森林防灭火“五进”宣传,讲解森林火灾成因和危害,提高群众参与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让“森林防火 f 人人有责”理念深入人心。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有效劝导160余人次,义务宣讲20余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