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局:关于《达州市通川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解读
通区府办发〔2024〕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区级相关部门:
《达州市通川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
通川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省委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贵、慢问题,根据省发改委、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财金〔2024〕55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分级工作机制
(一)建立通川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协调工作机制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区政府分工副主任、区发改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工商联负责同志以及各大型银行通川支行、达州银行、达州农商银行通川支行、成都农商银行通川支行等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区发改局履行第一牵头部门职责,相关区级部门(单位)、金融机构派员参加。区发改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同时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从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有关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在区发改局办公,确保工作对接顺畅、金融服务到位。
区工作机制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细化制定通川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资源保障,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出台更多可感可及的配套支持政策。定期调度分析,做好指导督促,组织开展政策解读辅导,协调解决各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完善统计监测、信息简报、工作通报等制度,及时向上级工作机制报送工作进展、典型案例等。
区工作机制负责统筹协调,因地制宜细化落实,强化资源保障,做好指导督促,加强监测分析,协调解决本地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汇总并向上级工作机制报送工作进展。组织委办局、乡镇(街道)和工商联等基层组织,摸排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推荐至银行机构。及时按照上级要求报送辖区内申报清单、推荐清单和清单内小微企业的贷款情况等,做好工作协调和调度。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要制定专业细致、可操作、可落地的走访活动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走访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初步审核“申报清单”,形成“推荐清单”,推送至银行机构,引导银企供需对接。
(二)各银行机构建立工作专班。在通川区设有机构的银行,相应建立各层级工作专班,由本级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普惠金融、公司业务、个人信贷、内控合规、财务会计、资产负债、信用管理、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科技研发、文化宣传等相关部门为成员部门。
银行机构工作专班负责调动全行资源,主动对接当地工作机制和各工作专班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走访活动,健全授信审批、及时反馈、风险监控等全流程操作规程,加强对下级分支机构工作专班的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分支机构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发挥基层机构敢贷、愿贷积极性,有效满足小微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促进信贷资金直达基层。
二、高质量形成“两张清单”
(一)开展走访摸排,初筛形成“申报清单”。一是坚决落实好国家、省要求。各部门(单位)在2024年11月启动“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以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经营主体名单为基础,剔除非正常经营等不符合基本条件的经营主体,形成走访目标企业清单。区市场监管部门应组织梳理在本级登记注册的企业名录,对于符合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由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及时将名单推送给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按照目标企业清单名录,组织委办局和工商联深入园区、社区、乡村,摸排辖区内小微企业情况和融资需求,认真听取回应企业诉求,切实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要用好现有的“信易贷”“银税互动”“科创贷”“园保贷”“乡村振兴贷”“民企首贷通”“涉农产业金融链长制”等融资对接机制和特色金融产品,提高走访质效。走访后按照“合规持续经营、固定经营场所、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贷款用途依法合规”等5项标准进行初筛,形成“申报清单”,提交给区工作专班。辖区内银行机构也可结合本行客户资源,向区工作专班推荐小微企业。二是结合通川区实际拓展覆盖范围。一方面积极稳妥向下拓展,鼓励各地结合辖内实际,将走访范围向下扩展至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其他经营主体。另一方面积极稳妥向上拓展,适时研究将工作范畴进一步向上扩展至中型企业,加快落实阶段性扩展至中型企业的续贷支持政策。
(二)对“申报清单”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清单”。区工作专班收到“申报清单”后,组织发改、经信、农业、商务、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按照上述5项标准进行审核,按职责提供小微企业注册资本、经营状况、逃废债、项目审批信息、产业和环保政策、抵质押、涉法涉诉等相关情况,推动涉企信息应享尽享,提升银行对企业风险画像的精准度。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并报区工作机制召集人签字确认后形成“推荐清单”。加强与区重点产业链协同推进机制联动,支持“建圈强链”,对重点产业链上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作出专门标识并优先纳入“推荐清单”。落实工作机制、工作专班和行业主体责任,严格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把关,加强信息甄别,防范道德风险。
三、建立融资供需有序对接机制
(一)工作专班结合实际明确与当地银行机构工作专班的对接方式。区工作专班要把握好职责边界,尊重企业意愿并结合企业贷款和获取金融服务情况,以及银行经营特色,分批次向辖区内的银行机构推送“推荐清单”。原则上优先推送已有信贷关系的银行,同一家企业同一批次推送不超过3家银行。区工作专班向多家银行推送同一家企业后,应及时跟进协调银行有序对接企业,及时收集掌握企业授信、贷款情况,并向推送名单的其他银行共享,避免重复对接和多重过度授信。
(二)银行机构主动对接各地工作机制、工作专班和企业。要按照区工作专班的统一调度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专班工作,深入一线、深入基层,了解小微企业实际融资需求,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帮助企业选择适配的金融产品。积极对接“推荐清单”企业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和本行授信审批条件自主作出信贷决策,在收齐企业申请材料30日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并及时反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采取线上方式办理贷款审批,线下方式应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办理速度,及时发放贷款,做到“应贷尽贷”“能贷快贷”;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区工作专班及时反馈具体问题及跟进辅导修复建议,由区工作专班指导乡镇、街道跟进辅导,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对抵押登记等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并联审批加快办理。对区重点产业链上的小微企业,工作专班要重点跟进组织辅导修复。经修复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区工作专班和银行机构要及时跟进按流程办理。对两张清单以外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银行机构也要积极予以支持。
四、压实风险防范责任
(一)区工作机制要加强对辖内小微企业融资情况及问题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处理。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健全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提升防范化解违约风险的能力。全面掌握各行业、各乡镇(街道)“推荐清单”和清单内小微企业的贷款情况,对有反映“应进未进”“应贷未贷”的,要及时督促解决。
(二)工作机制要全面摸排辖区内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应进尽进”并加强合规性审核。乡镇、街道要发挥深入基层、贴近企业的优势,对本辖区内的小微企业进行摸排,认真听取回应企业诉求,切实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的合理性和客观性。相关工作人员要履职尽责,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做到“应进尽进”,不得帮助企业虚假申报骗取贷款。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指导银行机构了解小微企业实际融资需求等情况。
(三)银行机构要充分调动一线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加强风险管理,有效满足小微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银行机构要全面客观了解企业情况,指导企业制作相关申贷材料。要加强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对贷款质量和风险进行有效监控,确保贷款资金不得流入限制性领域,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强化金融科技手段运用,提升对小微企业信用评估、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制度,对于无确切证据证明失职或履职不到位的信贷人员,应相应免除责任。各银行机构要加强对本系统工作的部署指导,对工作机制的“推荐清单”小微企业应贷尽贷。
(四)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以及贷款合规使用负责。各行业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指导小微企业坚持诚信守信、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客观反映经营情况,合理提出融资需求,明确贷款用途,确保贷款资金用于自身生产经营。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贷款、不按用途使用贷款的,区工作机制要将其从“推荐清单”移出。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严厉打击非法中介乱象,防范化解衍生风险,净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各行业(单位)、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非法助贷、资金据客等中介乱象对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扰乱金融行业秩序的严重危害性,认真组织非法中介乱象治理工作。集中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异常中介名单共享机制,研究形成非法中介认定标准,协同推进打击处置,有效遏制非法中介乱象。持续完善制度措施,缩短融资链条,规范金融市场制度,实现资金直达小微企业。同时,各地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要严厉打击侵害小微企业权益的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切实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五、健全配套支持政策保障
(一)积极发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加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税务信息、市场监管信息等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治理共享,提升信用数据质量,坚持公益性原则向银行机构提供信息推送、信息查询等服务。结合通川区增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统筹完善企业融资支持服务政策体系。注重用好现有融资对接机制和市重点产业链协同推进机制,相关牵头部门及时梳理企业名单,为通川区高质量形成“两张清单”提供支持。
(二)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奖补等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激励支持银行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扩大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不得高于1%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研究出台其他促进小微企业融资的财政支持政策,提高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
(三)健全银行机构内部支持机制。细化尽职免责情形,明确认定标准,做到“应免尽免”,为银行基层机构和信贷人员松绑减负,激发敢贷愿贷的动力。优化贷款服务模式,合理压缩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流程,大型银行在达分支机构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探索扩大抵质押物范围。鼓励发放信用贷款,创新与小微企业适配度较高的金融产品,加大续贷支持力度,减轻企业抵押担保和资金周转压力,结合本行风险管控水平和信贷管理制度,将续贷支持范围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全面梳理银行机构服务小微企业产品信息,汇总形成并动态更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库。
(四)加强货币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激励作用,积极推进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用。指导金融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六、强化督导指导
(一)加强工作调度。区级协调工作机制做好辖区工作成效的监测分析,全面掌握基层推荐清单和小微企业贷款情况,指派专人负责数据统计报送,统一填报口径,明确报送流程,确保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强化日调度、周通报,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建立信息简报、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协调工作机制报送工作进展成效,向基层单位传导政策要求,提出工作建议。
(二)开展调研督导。区工作机制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分片赴各行业、各乡镇(街道)进行工作辅导调研,加强政策指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及时通报各行业、各地、各银行机构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总结评估各地工作机制运行效果,视情况决定后续是否转化为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区工作机制和工作专班高效运转,确保见到实效。
七、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抓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贯通、责任清晰、有效衔接的工作格局,尽快启动“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加快推进融资对接,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要加强协同配合,主动对接,选派骨干力量参加协调工作机制的工作,深度融入服务实体经济大局,服从安排调度,切实担当尽责,实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各工作专班和各银行机构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干字当头,本着“跳起摸高”的原则,力争取得更大成果。
(二)鼓励基层创新。各行业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积极用好现有融资对接平台,采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大力推动小微企业信用数据整合应用,努力提高工作专班、银行机构和企业的融资对接效率和精准度。
(三)广泛进行宣传。区协调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在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上发布宣传小微企业支持政策、金融产品,结合职能职责和实际情况开展政策宣讲,推动小微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提升政策效果。强化舆情监测和管控,避免市场误读误判和恶意炒作。及时收集报送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附件:通川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附件
通川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一、工作职责
加强组织统筹协调,强化市、区协同,制定通川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组织编制“两张清单”,推动银企精准对接;强化资源保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监测分析和工作调度,汇总并向上级工作机制报送工作进展;加强协调工作机制成效宣传;组织开展调研督导和工作评估。
二、组成人员
召 集人:冉 然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召集人:喻 伟 区政府副主任
何春林 区发改局局长
成 员:黎昌勇 区经信局总经济师
彭仁贵 区科技局副局长
刘 江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谯国松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杨焕军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叶泽林 区商务局副局长
李 桥 区市场监管局总经济师
李卫华 区税务局副局长
许夕斌 区工商联副主席
李 力 中国工商银行通川支行行长
向振华 中国农业银行通川支行行长
潘传康 中国银行通川支行行长
刘思言 中国银行华夏支行行长
欧雪莲 中国建设银行通川支行行长
马小龙 达州农商银行通川支行行长
潘启霞 中国邮储银行通川支行行长
李海春 达州银行通川支行行长
王 潘 四川天府银行通川支行行长
高 天 成都农商银行通川支行行长
杜星燃 四川银行通川支行行长
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下设综合协调组、清单对接组、要素保障组、政策协同组、评估督导组等5个工作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 任:曹志林 区发改局总经济师
工作人员:(5组,共21人,每组第一位为组长)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工作机制推进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组工作。负责与省、市协调工作机制,以及其他成员单位沟通对接。起草工作报告、协调工作机制简报、领导讲话稿。落实领导批示。总结宣传协调工作机制工作成效、典型案例、经验做法。
陈柏林 区发改局国民经济综合股股长
魏乾程 区财政局债金股股长
刘 丁 区经信局综合股负责人
邓雨霖 区商务局商贸服务股股长
韩雯昀 区科技局工作人员
王 刚 中国建设银行通川支行副行长
(二)清单对接组。对接市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清单编制、信息填报培训。对接区级相关部门(单位),收集整理各行业优质企业名单,并分行业、分批次推送区工作专班。指导各行业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展走访活动,摸排企业融资需求。研究基层专班向银行机构推送清单规则。统筹对接银行工作专班,推动银行机构及时作出信贷决策,确保“应贷尽贷”“能贷快贷”。
邓雨霖 区商务局商贸服务股股长
李长平 区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负责人
刘 丁 区经信局综合股负责人
苟 凯 区工商联会员股股长
叶秋霞 中国农业银行通川支行公司部副经理
(三)要素保障组。根据银行机构需求,组织编制融资信用信息共享清单,加强税务信息、市场监管信息、金融信息等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并通过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共享至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银行机构。收集梳理各行业(单位)、乡镇(街道)反馈情况,及时督促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小微企业在注册资本、经营状况、产业和环保政策、抵质押等方面遇到的各项问题。
朱成波 区发改局数据股股长
胡凯旋 区发改局体改股股长
李坤洁 区市场监管局信用股股长
廖亚利 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股长
王 栋 中国银行通川支行客户经理
(四)政策协同组。收集汇总银行机构服务企业产品信息至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形成企业金融服务产品库,供企业自主选择。推动设立尽职免责制度。优化和落实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研究制定财政新增支持政策。发挥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作用,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扩大信用保险覆盖范围,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魏乾程 区财政局债金股股长
肖 伟 中国农业银行通川支行副行长
潘传康 中国银行通川支行行长
王 刚 中国建设银行通川支行副行长
王 栋 达州农商银行通川支行副行长
杨 毅 中国邮储银行通川支行副行长
张铭涵 达州银行通川支行行长助理
周 欢 四川银行通川支行客户经理
(五)评估督导组。加强工作督导,制定信息报送等制度。强化日调度、周通报,全面掌握通川区推荐清单和小微企业贷款情况。制定工作督导方案,组织赴各行业(单位)、乡镇(街道)开展督导调研,评估协调工作机制运行效果。研究制定指导性目标并分解任务、通报情况。
陈柏林 区发改局国民经济综合股股长
魏乾程 区财政局债金股股长
周 明 区住建局建管股股长
张铭涵 达州银行通川支行行长助理
王 栋 达州农商银行通川支行副行长
三、工作制度
(一)办公制度。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初期集中办公,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再负责原单位工作任务。后期视情况实行“集中办公联络员”制度。
(二)会议制度。协调工作机制可根据需要召开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等,由协调工作机制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召集,各成员单位可根据需要向协调机制召集人提议召开。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可发起召开办公室会议、联络员会议。
(三)报告制度。各小组定期向综合协调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项、紧急工作随时报告。
(四)发文制度。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相关日常工作安排,可以“达州市通川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名义发文,由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