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全区自然科学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已于日前正式启动,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同志认真对照以下条件、步骤抓紧申报。
一、申报评审范围
达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市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技术经纪和科学技术普及等科研人员申报的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职称。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类别
申报人员要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对口申报。申报研究人员按电子信息、化工材料轻工、核技术、测试技术、自然资源、农业、畜牧、林草业、医药卫生、中医药、体育、软科学、科技情报、科技管理、科学技术普及、知识产权研究、技术经纪17个专业分类。
三、申报条件
(一)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
(二)严格按照《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科人〔2020〕45号)执行。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任现职以来,在最低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个人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管理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并按照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其资格条件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请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5日(逾期不得补报)。
所在单位网上审核时间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
纸质材料报送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所需材料
网上申报信息填写结束上报后,评审材料系统自动生成,生成的纸质材料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由申报人从网上申报系统中填报并下载,其中《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系列职称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pdf和word版本,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3.《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表》1份(pdf和word版本,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4.《审阅材料记录表》1份(pdf和word版本,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5.劳动聘用合同、单位出具的本人近6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6.现职称证明、最高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其中身份证扫描件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7.取得现职称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
8.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任务书、项目验收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评价报告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9.代表作不超过5篇(选择取得现职称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或成果总结等。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是第几作者、承担的内容、份额和所起的作用。无代表作也可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行业标准、技术评估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材料);
10.取得现职称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11.任职年度考核情况;
12.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提供岗位空缺证明材料(民营企业除外);
13.公示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
1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撰写,内容包括申报人取得现职称以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并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和加盖公章);
15.《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及佐证材料(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16.提前申报或降低学历条件佐证材料(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17.属委托评审的,应送具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委托书或同意证明。
六、材料审核及装订要求
网上申报信息审核通过后,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其他材料,申报人员下载打印纸质书面材料一式一份,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А4纸双面打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相关材料原件。打印出的纸质材料,经原件审查人签字和注明“此复印件和原件一致”并加盖审查部门(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须单独A4纸左侧胶装。
(二)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最高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
(三)任务书、验收报告、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评价报告及经济、社会效益、代表作等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四)申报材料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封面贴《评审材料目录》。
七、破格申报
(一)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的,依据《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科人〔2020〕45号)规定申报。
(二)破格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专题报送具体破格原因(包括因何破格,符合破格申报依据的哪一条款),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现有职称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材料中的业绩成果、学术论文(须见刊)、论著(须出版)等计算起始时间为任现职以后,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凡不属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学术论文、论著、荣誉称号等不需提供。
(二)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需委托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的,应向市科技局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市科技局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社(职改)部门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内容重点了解掌握申报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等。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
2.跨系列申报人员。
3.破格申报人员。
4.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学科专业组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
(五)评审结果将按要求在达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http://kjj.dazhou.gov.cn/)“公告公示”栏中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无异议者,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由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发文通知,申报初级职称人员由达州市科学技术局审核发文通知。
(六)请各申报部门(单位)于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到市科技局人事科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归档,逾期未领责任自负。其余申报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除外),请单位和个人自行妥善保留原件。职称电子证书可通过手机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九、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须由本人所在单位集中报送,送审材料超出评审权限、未使用规定表格、申报材料不齐、未按要求装订、手续不全或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者,一律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市政综合大楼1311A室(市科技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818—3090981
申报系统咨询电话:(028)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