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川区鹅市巷45号等34处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公开招租的公告
  • 来源:区国资中心
  • 作者:区国资中心
  • 发布日期: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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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州市通川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通川区鹅市巷45号等34处经营性国有

    资产的公开招租的公告


    达州市通川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通川区鹅市巷45号等34处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

    公开竞价,价高者竞得的方式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在参与竞价前,必须先根据招租公告,到区国资经营公司报名凤凰小区12栋508号办公室、递交资格申请材料,银行缴纳竞租保证金、现场参与竞价等。

    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出租用途

    (一)资产状况:


    序号

    资产位置

    建筑面积(㎡)

    招租

    期限(年)

    竞租

    起始价

    (元/年)

    竞租

    保证金(元)

    备注

    1

    通川区桑树巷98号达高中来凤分校1号门市

    30

    3

    23400

    4700


    2

     通川区达高中永丰街校区左侧门市(原区六中2号门市及3、4、5号门市后半部分)

    86.36

    3

    30000

    6000


    3

    通川区马蹄街达州明法管道门市

    2.43

    3

    2200

    2000


    4

    通川区马蹄街钟表维修门市

    3.71

    3

    3300

    2000


    5

    通川区张家湾路182号

    32.57

    3

    23500

    4700


    6

    通川区鹅市巷45号

    27

    3

    17800

    3600


    7

    通川区鹅市巷47号

    27

    3

    17500

    3500


    8

    通川区吉昌路66号(区政府一期26号)

    52

    3

    3100

    2000


    9

    通川区南门口阳光南岸负一层车库左边门市

    15

    3

    4900

    2000


    10

    通川区永丰街审计局83号门市

    45

    3

    9200

    2000


    11

    北外张家坝安置房小区8幢1-2号

    211

    3

    27900

    5600


    12

    北外张家坝安置房小区8幢1-4号

    152

    3

    20000

    4000


    13

    北外张家坝安置房小区12幢1-11、1-12号

    246

    3

    26600

    5300


    14

    北外张家坝安置房小区12幢1-5、1-6号

    208

    3

    22500

    4500


    15

    通川区张家坝安置房小区12幢1-7、1-8号门市

    208

    3

    22500

    4500


    16

    北外张家坝安置房小区7幢1-2号

    34

    3

    6600

    2000


    17

    北外张家坝安置房小区7幢1-3号

    57

    3

    10900

    2200


    18

    北外张家坝安置房小区7幢1-4号

    57

    3

    10900

    2200


    19

    北外张家坝安置房小区7幢1-5号

    34

    3

    6500

    2000


    20

    北外张家坝安置房小区4幢1-2号

    30

    3

    5800

    2000


    21

    通川区牌楼路55号(农委11号)

    6.7

    3

    1800

    2000


    22

    通川区通川中路91号(原区司法局底楼)

    16.5

    3

    13500

    2700


    23

    彭家湾18号综合楼(老法院家属楼)三单元5-3

    47.22

    3

    2800

    2000


    24

    彭家湾18号综合楼(老法院家属楼)三单元8-3

    47.22

    3

    2800

    2000


    25

    彭家湾18号综合楼(老法院家属楼)三单元9-3

    47.22

    3

    2800

    2000


    26

    彭家湾18号综合楼(老法院家属楼)三单元2-2

    80.1

    3

    4800

    2000


    27

    凤翎后综合楼(吉昌大院)负一层及一层

    103.65

    3

    5000

    2000


    28

    通川区张家湾吉昌大院内二楼(原区就业局办公室)

    80

    3

    3800

    2000


    29

    南门口阳光南岸2单元6楼6号

    106.3

    3

    6000

    2000


    30

    会仙桥社区楼上8楼3号

    71.02

    3

    3400

    2000


    31

    通川区大西街259号都市花园商住楼2层18、19号

    117.37

    3

    28000

    5600


    32

    北外张家坝安置房13幢1-3、1-4号

    203

    3

    24400

    4900


    33

    张家坝安置房12-3-6-3

    130.25

    3

    6700

    2000


    34

    通川区大西街98号

    12

    3

    13500

    2700



    (二)交付标准: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人须自行察看和了解所竞租标的物之现状。

    (三)出租用途: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

    三、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的民事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纳入诚信负面清单的自然人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竞租。

    (四)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五)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向区国资经营公司交纳竞租保证金(若同时参与多个标的竞租,则须缴纳参与标的对应竞租保证金之和)。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4日10时00分

    (二)资格审查主体:达州市通川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三)监督机构达州市通川区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

    )资格审查地点:通川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滨河路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达州市通川区行政审批局2楼会议室)

    )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标的物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所有国有房产经营必须满足市场监督管理和环保部门等行政部门的规定要求,不得造成污染环境及扰民现象行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2、其他组织提交申请的,应提交(法人提交资料的(1)(4)(5)(6)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

    (2)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法人提交资料的(1)(4)(5)(6)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1)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超出下列截止时间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

    (1)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131700分;

    (2)竞租当天现场签到截止时间:2024年11141000分

    )租赁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意向承租人对竞价规则及竞租资产状况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愿意遵照竞租文件内容参与竞租并承担因竞租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经济后果。

    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

    (1)未按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2)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资格审查相关事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818-7232129

    五、招租期限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招租期限

    详见资产状况表。

    (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1、竞租人在竞得资产后,在2个工作日内到通川区国资经营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2、在签订《租赁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租金,租金按年交付(租期内年租金不予递增),并缴纳租赁保证金。以后年度租金应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0日内交纳。

    3、租赁保证金按第一年度租金的10%收取,保留到百位,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所收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终止时退还,且不计息。

    4、租金不包括物管费、水电气费等,物管费、水电气费等由承租人缴纳的费用。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4年10月31日至 2024年11月13日17时 00分止。

    七、报名、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线下竞价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 2024年11月13日17时 00分止。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7时 00 分(以达州市通川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确认到账为准);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达州市通川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工商银行:工商行通川支行

    户  名:达州市通川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317576109300106103

    (三)线下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4日10时00分;

    (四)线下竞价开始时间可能因资格审查而延迟;

    (五)线下竞价地点:通川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滨河路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达州市通川区行政审批局2楼会议室)

    八、竞价规则

    (一)竞价方式:线下竞价

    线下竞价当日,意向承租人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须时参加线下竞价。

    (二)本次竞价采用增价方式。本次出租资产采用单独出租方式按照各标的物招租起始价进行公开竞租,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承租人逐轮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为200元或者其整倍数,意向承租人一经价,不可撤回。最终价最高的意向承租人成为竞得人。

    (三)凡参加本项目竞租的意向承租人须认可本项目招租起始价。意向承租人的租赁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认可招租起始价。

    (四)竞价时长:意向承租人填写报价单逐轮应价,每次应价在3分钟内,超过3分钟视为放弃应价

    (五)竞价相关事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8-7232129

    九、成交通知书

    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达州市通川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向竞得人发放成交确认书。

    十、其他事项

    (一) 交易结果公示后,未成交的竞租保证金,4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的竞租保证金,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成交价款后,达州市通川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4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以下情形之一者,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意向承租人互相串通恶意压价的;

    3.意向承租人未认可本项目招租起始价的;

    4.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不按时缴纳租金的;

    (二)本次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出租方不开具税务发票,可以开具出租方现有的合法票据)。

    )意向承租人对本公告中招租方式、招租期限、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出租用途、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资格审查、成交价款支付方式、竞价规则、成交通知书、其他事项等内容及所涉交易环节有询问、异议的向出租方提出;意向承租人对公告期限、报名、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竞价时间、地点、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方面的询问、异议向区国资经营公司提出。

    意向承租人提出的询问、异议,应当明确询问、异议事项。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

    认为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异议。

    意向承租人应在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交易程序环节的异议。意向承租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异议的交易文件提出异议的,为收到交易文件之日或者交易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交易过程提出异议的,为各交易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异议,意向承租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出租方提交异议资料。

    )意向承租人提出异议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1.异议函正本1份(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则须签字);(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宜的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若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则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宜的需提供);

    5.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原色扫描件);

    6.针对异议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十一、联系方式:

    出租方:达州市通川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18-7232129

    、特别提示:

    意向承租人如有授权专人负责,及时处理竞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否则,后果由意向承租人承担。


    达州市通川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30
















    附件一

    租赁申请书


    达州市通川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经认真阅读关于标的公开招租相关资料并对其中竞租资产实地察看后,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公告中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告及标的现状无异议。

    我方已按要求报名, 递交资格申请材料,我方愿意按招租公告的规定,交纳竞租标的(名称:)的竞租保证金¥   (大写人民币:   元整)。现我方正式申请参加于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北京时间)在达州市通川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举行的公开招租。

    我方保证严格遵守竞价规定和完全履行招租公告所载意向承租人的全部义务。若我方在公开招租中以及竞价成交后,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特此申请。


    意向承租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二


    租赁承诺函

    本人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毒、赌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污染的项目,在承租赁期间,不得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品(设备),不得违规拆墙打洞、加层,在承租期间由本人造成的安全责任,概由本人负责承担等。


    意向承租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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