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典型案例
来源:通川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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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电池超市涉嫌销售不合格两轮电动车蓄电池案

2024年9月29日,通川区市场监管局对某电池超市涉嫌销售不合格两轮电动车蓄电池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2024年8月6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电池超市销售的电动车电池合格证上的信息与电池上的信息不符。经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对该批次电池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蓄电池产品上“无制造厂名”项目,不符合GB/T32620.1-2016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0日分三批从某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购进该品牌32组电池,购进价30335元。截至2024年8月27日,销售了6组,销售金额5247.8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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