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罗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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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全办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省食安办和市、区食安办要求,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浓厚氛围。定于9月下旬启动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诚信尚俭共享食安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宣传诚信尚俭、共享食安的主题。

(二)食品企业诚信自律,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持续巩固反食品浪费成果,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推动树立文明理性消费观念。

(四)企业依法依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实施风险清单管理,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履职尽责,加强检查执法,严惩违法犯罪,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行业协(学)会等发挥桥梁纽带、引导督促、自律监督作用。

(五)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同心共护、积极营造社会共治共享浓厚氛围。

(六)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和新成效。

三、活动安排

(一)村(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和特色以及本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广泛开展面向食品从业者组织开展当地的宣传周活动。劝导食品企业诚信从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实践活动。同步开展创文宣传活动,创文横幅两条(内容为: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反食品浪费法横幅1条(内容为:反对食品浪费树立文明新风)。

(二)村(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充分发挥食安卫士、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作用,依托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种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示范街区等食品安全志愿科普服务站(所),聚焦一老一小、农村食品、网络餐饮等重点领域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通过会议、广播、手机网络公众号、以及食安课堂、院坝会等多种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食源性疾病致病菌、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等内容进行宣传讲解,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营造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镇全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确保工作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宣传思路和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加强舆情监测。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前后及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及时总结成效。及时汇总和收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工作情况,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

                   

 

      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人民政府

                                                                202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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