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参与购房送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核销企业的通知
  • 来源:通川区商务局
  • 作者:杨宜梅
  • 发布日期:2024-10-11
  • 点击数:人次
  • ​辖区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达州市购房送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决策部署,现将通川区征集参与购房送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核销企业通知如下。

    一、参与核销类别

         汽车、家电、家居家装、商超、餐饮、住宿、成品油七类消费领域市场销售主体。

    二、参与核销报名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在通川区或纳税的市场主体,并在区内正常经营。成品油市场销售主体2023年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元,汽车、家电、家居、商超类市场销售主体2023年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餐饮、住宿市场销售主体2023年销售额不低于200万元;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需积极配合消费券发放平台和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审计和清算工作,并能够提供消费券核销财务明细等资料;近3年参与过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的企业,在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不虚标价格、以次充好、虚假交易,不接受预存和充值;

    (四)消费者使用购房补贴电子消费券购物时,商家必须提供税务发票,针对家电、家居家装等类别商家需采集保存产品送货、安装等水印图片。

    二、报名资料

    (一)通川区参与购房送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核销企业申报表(见附件)。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2023年度财务报表。

    三、审核流程

    (一)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报名,对填报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于101217:00前(全套申报材料需同时扫描电子版)交至区商务局402室。联系电话:0818-2122274

    (二)区商务局审核择优报市商务局审定纳入参与活动核销企业名录。

     

    附件:通川区参与购房送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核销企业申报表

    达州市通川区商务局

    20241011


    附件

    通川区参与购房送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核销企业

    申报表

    填报日期:2024年  月  日

    企业(商户)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经营地址

     

    注册时间

     

    经营类别

     

    营业面积

    (㎡)

     

    对公账户银行

     

    账号

     

    2023

    销售额

    (万元)

       

    2023

    纳税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承诺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电子消费券核销政策有关规定和要求,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24年  月  日

     

    注:1.“类别”填:汽车、家电、家居、商超、餐饮、住宿、成品油。

    2.“开户行”填写一定要具体到支行,例如:中国银行达州通川支行。

    关于征集参与购房送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核销企业(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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