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等四部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肉及肉制品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管控。近日,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森林大队对通川区大寨子路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突击检查时发现,该餐馆后厨待加工区有蛇肉0.55千克、麂子肉16.8千克。执法人员现场搜集该店销售票据显示:蛇肉售价为100-120元/斤,麂子肉(又称山羊子或者野味)售价为80元/斤。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蛇肉和麂子肉的检验检疫证明及供货商经营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蛇跟麂子均未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目录(2021版)》中所允许食用的动物种类。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通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场所内尚未销售的蛇肉0.55kg、麂子肉16.8kg实行扣押强制措施,并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