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区府办函〔2024〕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通川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通川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的决策部署,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做好我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等规定,结合通川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发育分布概况
通川区位于川东低山丘陵地区,低山、深丘、中丘、浅丘等地貌多样,主要划分为两个区域:一是重点防范区,主要位于通川区北部乡镇深丘多山区域,坡度大、地质灾害发育条件相当成熟,发生地灾的可能性较大;二是一般防范区,主要分布于通川区南部乡镇,较平缓区域,地质灾害发生率相对较低,但人口较为密集。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活动频繁,受自然因素诱发和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险情日益增多,潜在的地质灾害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也越大,尤其以滑坡、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频发。
截至2024年4月底,根据驻守技术支撑单位(西藏金海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核工业西藏地质调查院)对通川区地质灾害排查结果,确定全区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58处(其中:滑坡50处、崩塌6处、地面塌陷1处、泥石流1处),涉及13个乡镇和4个街道办事处,共46个行政村社,直接威胁790户7250人,潜在经济损失29538万元;按险情级别划分为小型38处、中型16处、大型3处、特大型1处;按受威胁户数划分为10户以上的30处,10户及以下的28处。
二、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预测。预计2024年汛期(5~9月)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旱涝并重,阶段性旱涝灾害明显,发生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较高。平均气温25.0~25.5℃,较常年偏高0.5℃;降水量950~1050毫米之间,较常年同期偏少2~5成。汛期共有6~8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主要集中在6月中旬至7月中旬及9月。超过35℃高温日数平均为25~35天,较常年同期偏多。
5月:平均气温21.5~22.5℃;较常年偏高0.5~1.0℃,降水量120~150毫米,较常年同期略偏少。5月中下旬可能会出现多雨时段。
6~8月(主汛期):平均气温27.0~29.0℃,较常年偏高0.5~1.0℃;总降水量(650~750毫米),较常年偏少2~5成。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有强降水集中时段,易引发山洪及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高温日数较常年偏多,有阶段性高温热浪发生,局部地方可能出现夏伏连旱。
9月:平均气温22.5~23.5℃,较常年正常或略偏高;降水量140~170毫米,较常年同期正常。
(二)致灾因素分析。通川区自然地质环境条件较复杂,全年受大气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区内地质灾害发生较频繁,且时空分布不均,地质灾害形成因素以自然地质环境条件为主控因素,因降雨、不合理的人为工程活动是主要诱发因素。同时根据通川区地质环境条件分析,本年度地质灾害防范工作量预计较常年增加。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地质灾害类型。根据通川区地质环境条件、气候因素、人类工程活动等情况,综合地质灾害的规律、特征和现状,全区地质灾害仍以小规模崩塌、滑坡为主,不排除发生大规模滑坡的可能。
(二)重点防范时期。汛期降雨是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因此区内地质灾害发生的高峰期主要集中在4-10月,汛期(5-9月)为重点防范期,尤其集中于6-8月,区域性和局地强降雨期间,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将显著增加,且具有较强的同发性和群发性,上述时段应予以高度关注。
(三)重点防范区域。依据地质灾害隐患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易发区等特征,并结合通川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综合分析,将地质环境条件差、地质灾害高易发和经济建设规划的重点区域定为重点防治区;地质环境条件较差、地质灾害中易发、经济建设规划的次重点区域定为次重点防治区;地质环境条件一般或较好、地质灾害低易发或不易发、经济建设规划的一般区域定为一般防治区(见下表)。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说明表
重点防治区 | 次重点防治区 | 一般防治区 |
将地质环境较差、地质灾害高易发和经济建设规划的重点区域。 | 将地质环境较差、地质灾害中易发、经济建设规划的次重点区域。 | 将地质环境一般较好、地质灾害低易发、经济建设规划的定为一般防治区。 |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原则和方法,通川区地质灾害防治可分为3个区、5个亚区(见下表)。
通川区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表
区 | 亚区 | |
名称及代号 | 代号 | 名称 |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 | A1 | 双龙镇-复兴镇-凤西街道办-凤北街道办低山、 |
A2 | 江陵镇-金石镇-安云乡-青宁镇-碑庙镇-梓桐镇-北山镇 | |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B) | B1 | 蒲家镇低山、丘陵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
B2 | 罗江镇-磐石镇低山、深丘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 |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C) | C | 东岳镇浅丘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
(四)重点防范对象。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场镇、学校、医院、景区、集中安置点等人口聚集区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在建工程是重点防范对象,在山区地带从事生产活动的工矿企业、水利及公路等也是重点监测防范目标。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防灾责任。各乡镇街委、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防灾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乡镇街委属地责任、村(社、点)一线处置工作责任和各级包保责任制度,逐级逐点分解任务,确保防灾责任落地。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地质灾害指挥决策机构并强化其统筹指挥作用,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点、到人,做到“点点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二)强化部门联动,聚力防灾减灾。各乡镇街委、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区地质灾害指挥部的统筹调度,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强化汛期联合调度,形成防灾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应急、发改、经信、教育、住建、交运、水务、文旅、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分别做好矿山开采、工业企业、学校、在建工程、自建房屋、工棚营地、旅游景区、交通沿线、河道及水利设施等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业主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坚持分类整治,切实降低风险。各乡镇街委、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推进《达州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2024年度实施方案》实施。加快建立健全隐患风险识别与管控体系,利用已完成的地质灾害风险区调查评价成果,探索将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实现路径,加强风险区管控,构建“隐患点风险区”地灾风险管控新格局,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隐患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采取监测预警、排危除险、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已完工的工程治理项目要加强后期管理维护,确保治理工程发挥防灾功效。
(四)加强巡查排查,强化动态管理。各乡镇街委、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2〕121号),抓实抓细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并贯穿汛期防灾始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本行业本领域的隐患风险排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农村新建住房、集中安置区、工程开挖边坡、重要基础设施周边、旅游景区、工棚营区等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巡查排查。要将排查出的隐患点形成台账逐一登记造册,逐个制定完善防灾预案,逐一落实监测、避让、治理等防灾措施,逐点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要强化“预案外”地质灾害防范,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运用,健全完善风险隐患识别和管控体系,把更多风险隐患动态纳入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范围,着力提升“预案外”地质灾害防控能力。
(五)健全监测体系,提高预警能力。坚持人防、技防并重,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和专业监测预警体系,做好专业监测预警与群测群防系统同时运行和有效衔接。按照分级预警、精准施策的原则,统筹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短临预警和专业监测预警,不断提高专群结合监测预警体系科学性、精确度。要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及专职监测员,完善监测员遴选、培训、考核、激励制度及动态调整机制,汛前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加强专业监测设备及预警平台运行维护,加大地灾智防应用程序(APP)推广应用力度,动态优化预警阈值和预警模型,提升监测预警时效性和准确度,确保监测数据及时推送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切实解决信息传输“最后一公里”问题。
(六)完善预警机制,把握防灾主动。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务、新闻媒体等部门(单位)要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地灾气象预警会商研判,按要求开展分级预警,建立预警响应“点对点”督促和落实情况反馈机制,推动形成预警响应闭环管理。充分发挥跨区域地质灾害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遇降雨过程相互通报信息,实现气象和地灾预警信息共享,做到“上游下雨、中游吹哨、下游开跑”。要坚决执行“三避让”(即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即危险隐患点发生强降雨时要紧急撤离、接到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或预警信号要立即组织高风险区域群众紧急撤离、出现险情征兆或对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要紧急撤离)刚性要求,严格执行“三人一屋”机制(转移避险的“指挥官”、避险过程的“监管员”、安置管理的“责任人”和安置过渡的“安全屋”),坚决果断地提前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撤离和妥善安置,并加强撤离人员管控,做到“不安全,不返回”,严防人员擅自回流造成伤亡。针对监测员老龄化及受威胁群众老弱现象较普遍、避险响应能力较差的村落,要逐村添措补短,逐户结对帮扶,坚决防止出现工作死角。
(七)加强培训演练,增强防灾意识。要通过电视广播播报、互联网推送、现场宣讲等方式,用好地质灾害防治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和宣传教育片,开展地质灾害科普知识“七进”“开学第一课”等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加强夜间、断电断网断路“三断”等特殊条件下的地灾避险演练,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确保每处隐患点和在建工程至少培训演练一次,切实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逃生应对能力。
(八)加强监督管理,压紧压实责任。锚定地质灾害零伤亡目标,强化区地质灾害指挥部职能职责,压紧压实乡镇街委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防灾人员直接责任。要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汛期蹲点督导等方式持续开展防灾减灾督查,加强“两书一函”“三单一书”等责任督促机制运用,确保及时把问题整改到位。
(九)编制防治方案,提高工作效率。各乡镇街委、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及工作实际,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区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作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决策依据。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持续高效开展。
(十)健全应急制度,提升应变能力。各乡镇街委、有关部门(单位)要继续抓好巡查排查、宣传培训、监测预警、会商调度、抢险调查等工作,逐步建立专业化、科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保障能力。要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灾险情速报制度。各地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要在30分钟内将灾险情出现的时间、地点、类型、规模、诱发因素、发展趋势、伤亡和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电话报告区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18-2379042),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瞒灾不报造成损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