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表单位: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人: 制表时间:2024年7月8日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1 | 通川区程光茂中医综合诊所 | 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 警告 | 2024年7月1日 | 达州市通川区 |
制表单位: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人: 制表时间:2024年7月8日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1 | 通川区程光茂中医综合诊所 | 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 警告 | 2024年7月1日 | 达州市通川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