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决策工作的部署,有效消除城市既有建筑外墙脱落等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公共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通川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通川区城市(镇)既有建筑外墙脱落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
全区城市(镇)既有建筑外墙脱落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决策工作的部署,有效消除城市既有建筑外墙脱落等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公共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城市既有建筑外墙脱落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建房函〔2024〕1390号)相关要求,结合通川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 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工作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在前期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全区既有建筑外墙安全基本情况,分类推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防范和杜绝因建筑外墙等脱落造成的人员伤亡,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的原则,全面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结合全区城镇既有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和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好乡镇(街委)、社区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作用,以乡镇(街委)为单位,分片包干,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和安全责任,及时排查隐患、分析原因、维修整改,切实消除外墙脱落等质量安全隐患问题。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排查整治范围
排查整治的范围为全区城(市)镇三层及以上既有建筑外墙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治重点
1、外墙饰面砖有无鼓包、松动、脱落等情况;
2、外墙保温层有无开裂、空鼓、松动、脱落等情况;
3、外墙附属构件(装饰线条,阳台、雨棚、挑檐及空调板等悬挑构件)有无开裂、损坏、掉落等情况;
4、幕墙框架结构构件、石材及各类板材有无变形、松动等情况;
5、其他存在剥落掉落风险部位及材料。
四、工作责任分工
(一)区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开展城(市)镇既有建筑外墙脱落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整治项目提供技术指导,督促乡镇(街委)、区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二)乡镇(街委)(含经开区):负责辖区既有建筑外墙脱落等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辖区内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切实履行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对照排查整治重点,逐栋逐楼进行整治。
(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负责统筹、指导本部门办公及其他房屋等所属行业的既有建筑外墙脱落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五、排查整治安排
第一阶段:排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
各部门、属地政府按照职责范围排查外墙砖、保温层空鼓、开裂、脱落等安全隐患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逐一进行记录和整理,建立“一楼一档”隐患问题台账,对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通过围挡设置安全隔离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通道等应急处置措施,严格安全隐患管控。
第二阶段:整治阶段(7月1日-11月30日)
各乡镇(街委)、行业部门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和时限及时整改,逐一销号。按照建立的“一楼一档”台账,并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对排查出的既有房屋建筑外墙脱落安全问题,一是在质量保修期之内的,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承担保修责任;二是对于已超保修期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业主单位或管理单位负责整治到位;三是对“三无”小区的,依据“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责原则,督促房屋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其他相关人员负责排险维修。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整改完成后要进行现场核查,各乡镇(街委)、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质量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切实保障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到位。确实不能及时整治到位的,要采取设围栏、拉警戒、搭建防护网等方式,严防死守。
六、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排查整治工作要全面细致,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问题动态清零,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二)一是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督促指导产权所有人(使用人)或物业服务人第一时间采取防护措施,在危险源周边设置安全警戒设施。二是对于排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进行分类整治。
(三)各乡镇(街委)负责将排查整治信息录入到全区城市(镇)既有建筑外脱落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台账中。区住建局将对各乡镇(街委)、部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排查不及时、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