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增长。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狠抓党的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树立书记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的工作理念,履行好书记抓党建是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建制村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通过换届,配齐配强村(社区)干部力量。进一步强化党员组织纪律意识。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和5步骤25程序,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和程序关,切实提高全镇党员发展质量。同时强化落实市域社区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2)狠抓意识形态,提高党的战斗力。加强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精心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每周例会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专题讨论和心得交流活动,用科学理论武装干部,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使广大群众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努力创业,勤劳致富。全面推行法治政府建设,有效开展“七五”普法,健全“两所一中心”联动机制。
(3)狠抓安全稳定,为社会营造和谐环境。做好项目发展建设的协调服务,及时化解企地之间的矛盾;继续抓好交通道路、森林防火、食品药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建筑安全、防洪度汛安全和动物防疫安全等安全工作,深度化解产权纠纷、工伤遗留问题上访事件和其他民间不稳定工作的排查和调处。认真执行应急预案和落实长效机制,实行专人负责,按照“小事不出社、难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每一起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狠抓项目建设,夯实品质生活基础。坚持综合发展理念,聚焦聚力“双160”城市建设,集群发展‘西翼’服务业,争取市区支持,提升建设都市商旅拓展区软环境,为招大商、招好商奠定基础。结合“十四五”规划和创城需要,准确把握对接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社会公益事业等政策走向、资金投向,确保全年落地复兴镇项目大幅提升。
(5)狠抓社会民生,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持续抓好低保、五保工作,抓实评议、公示、审批等重点环节,精准落实低保金发放,实现应保尽保;积极争取慈善救助、危房改造等上级扶持政策,切实做好残疾户、鳏寡孤独和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帮扶工作。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齐抓共管氛围。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巩固防控成果,严防疫情反弹。加快农田水利、公共文化服务等惠及民生的各项重点工程建设。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支总预算1719.1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49.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及时支付的金额和一次性预算较大。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预算1719.1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28.75万元,占36.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0.37万元,占63.4%。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合计171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53万元,占62.74%;项目支出640.59万元,占37.26%。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4.65万元、农林水支出423.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2.0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7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74.4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04.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及时支付的金额和一次性预算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30万元,占41.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2万元,占5.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19万元,占1.85%;住房保障支出372.02万元,占23.63%;农林水支出423.17万元,占26.8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7万元,占0.21%;其他支出3万元,占0.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购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95.34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62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离退休干部经费、老协活动经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购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共服务经费、办公设施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购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2021年预算数为173.5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便民中心服务中心运行经费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购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47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安全维稳经费(信访维稳)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购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除行政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等以外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8.2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劳务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9.7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除财政部门用于改革、专项、信息化建设、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等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党政履职经费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界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5.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21年预算数为0.05万元,主要用于伤残补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1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2.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6.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支出。
18.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12万元,主要用于除防汛、抗旱、信息管理、饮水等以外的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64万元,主要用于工作经费等支出。
2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417.41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的工资、津贴、补助等及办公经费等支出。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83.0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2.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棚户区改造(项):2021年预算数为289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27万元,主要用于:洪水、地质灾害、台风等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补助。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款)其他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预备役工作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8.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5.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人民政府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人民政府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
无公务用车购置的写明:2021年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接待重要客商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44.65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万元,增长0.0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接待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年初预算下达项目预算0万元、保留项目预算0万元。对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除涉密项目外)共设定完成专项预算项目0个(按专项预算名称分别填列),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下达及保留专项之和),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对保留预算0万元按项目设定绩效目标。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解释本部门预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购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购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购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指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购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除纪检、监察方面的基本支出、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专项业务支出、事业单位支出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业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会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社会福利等补助以外的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支出。
1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等方面为了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除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等基本支出、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建设生产社会发展等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注解:一、下划线及黄色部分在正式稿中删除。
二、按照省市公开样表,收支预算不含“保留项目预算”,仅在绩效目标申报中反应,报表中不计入。
三、附件名称不能删除,(表1-5统一在预算软件中导出,表6电子版填报)。
四、派驻纪检组经费已确定,请按专项预算数据纳入预算编制。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部表
表1-2.部门支出部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