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金石镇人民政府2021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通川区金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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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温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为人民着想,为人民服务。

 2、加强城镇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普及农村法制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民事纠纷调解,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控等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民兵预备役、征兵、民兵排(连)长的培养、选拔,做好民兵集训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增长;

4、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百姓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巨家村猕猴桃、高洞村高洞柚、金山村水蜜桃等特色产业的投入,争取把金石特色产业推广出去,吸引更多的投资。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5、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综合治理、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把振兴乡村的事情放在首要地位。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等的建设。

(二)2020取得的主要成效

 1、基层党建不断夯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着力提升基层党建质量;今年,镇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6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开展党建工作专题调研2次;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11次,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培训累计  2次,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8次,发展农村党员11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4人。完成7个村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

2、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完善脱贫攻坚考核奖惩机制,做到帮扶人、帮扶措施、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四个到位,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脱贫人口在“一超六有”方面均已得到落实。2020年全镇完成897户2513人减贫任务,人均收入达13000元;实施全镇易地扶贫搬迁195户,顺利迎接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验收,持续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现象。

3、农业经济稳步发展。大力推进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土地流转工作,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土地流转台账,为流转双方提供优质服务,及时解决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土地利用率,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产增收。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积极强化公共财政理念,加大惠农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惠农资金监管。新发展生猪养殖6户,养殖生猪共7000头;新发展养鸡大户2户,养殖家禽共4000只;新发展肉牛养殖大户1户,养殖肉牛共15头;新发展肉羊养殖大户1户,养殖肉羊共14头。

4、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一是镇村面貌显著改观,环境质量持续优化。实施农村改厕和人居环境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投放垃圾桶200个,基本上满足我镇垃圾有序运转。村庄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持续减少,人居环境大为改善。二是城镇管理水平逐步提升,设置道路警示牌130处,新建停车场2处,交通秩序得到显著改善。规范农民建房审批,全年上报审批340户,加大防违控违工作力度,开展农民建房巡查70余次。

5、社会民生保障有力。发放城镇低保、五保、高龄、残疾、孤儿、优抚等补助资金980万元;全镇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16人,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小额人身保险1414人,精准贫困户报销比例达到95%以上,婚前孕前检查26对,婚检和孕检率均达100%。

6、社会基层治理有序。全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12次;交通安全劝导员培训会4次,上路巡查180次,;常态开展森林防火巡护工作,张贴防火标语15余幅;始终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着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办理区委书记信箱、区长热线信箱信件45件,化解率达100%。协调各站所开展联合行动,开展治安巡逻,持续开展综合治理,辖区内治安和刑事案件明显下降。全年发放平安建设、综合治理、防邪等宣传资料500余份,悬挂标语40余幅,辖区无较大、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021主要成效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金石镇全镇上下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全镇各项工作

1.抓好疫情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围绕防、控两个环节,织密疫情防控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民生保障工作。

2.有序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振兴农村农业

全面做好省级脱贫攻坚交叉考核及成效考核;为后期实施“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达到农业增效、农村增绿、农民增收双线齐发的战略目的,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好愿景。

3.抓严抓实党的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深入推行党支部标准工作法,不断提升农村党建工作水平,营造了党建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加强、同步发展的良好氛围。扎实做好农民工党建工作,针对在农民工群体中发展党员难的问题,全面开展联合推荐、联合培养、联合考察、联合管理的方式,加大在农民工群体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期开展党员活动日,保证活动有条不紊,不流于形式。

4.着眼民事民生,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

全面落实国家低保、五保、优抚、新农保等惠农政策,为群众积极向上争取大病医疗救助、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确保群众得实惠。加强群众精神文明建设。帮助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利用现有镇文化站、村活动室等场所,举办各类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全力支持医疗教育事业发展,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升级医疗设施设备,提升医疗水平;完善教育教学硬件设施,按时发放教育补助,拓宽教育资助,提高教学水平,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5.加强基层治理,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处理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加强法治教育,扩大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老人的关爱服务,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事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金石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金石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会计核算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文旅融合发展中心。金石镇人民政府总编制 35 名,其中行政编制  15 名,事业编制 17名,工勤编制 3名,实际在职人员 35 人。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支总预算1416.0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68.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后人员增加及上年结转结余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金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预算141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6.02万元,占100 %。
(二)支出预算情况

金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支出预算141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00万元,占72.03%;项目支出396.02万元,占27.9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金石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16.0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68.50万元,主要是机构合并后人员增加及上年结转结余的增加

收入: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6.02万元; 

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2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00万元、农林水支出672.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2.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石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16.0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68.50万元,主要是机构合并后人员增加及上年结转结余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24万元,占32.6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30万元,占 1.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95万元,占 7.55%;卫生健康支出26.66万元,占 1.88%;住房保障支出45.00万元,占3.18 %;农林水支出672.63万元,占 47.50%;城乡社区支出72.00万元,占5.0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万元,占0.1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24万元,占 0.60%。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62.24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义务兵优待金、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6.9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日常事务支出、保障政府职工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遗属补助、残疾专干补助等。
  3.    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计划生育机构、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6.66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机构日常支出、财政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  

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5.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672.63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村级组织运转。

6.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1年预算数为72.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街道卫生、垃圾清运、环境整治等。

7. 商业服务业等(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项):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供销社以奖代补资金。

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8.24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及应急方面管理。

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 文化和旅游(款) 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0.30万元,主要用于文旅中心运转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石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0.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5.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4.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金石镇人民政府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
  金石镇人民政府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接待重要客商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石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金石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16.0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68.50万元,增长35.1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金石镇人民政府已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金石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接待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年初预算下达专项1416.02万元。同时,对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的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含保留专项,剔除涉密项目)共设定完成专项预算项目1个,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任务数1个,涉及财政资金1416.0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达州市投资促进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达州市投资促进局的招商引资专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招商引资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1. 2021年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2. 2021年区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达州市通川区金石镇人民政府2021部门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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