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全镇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碑庙镇婚恋家庭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碑庙镇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碑庙镇婚恋家庭矛盾纠纷联席会议制度
达州市通川区碑庙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附件1
碑庙镇婚恋家庭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整治
活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命案防范工作,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婚恋家庭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预防在先、化解在前的工作原则,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矛盾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大婚恋家庭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全面摸清底数,全力集中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确保不发生“民转刑”命案和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刑事案件。
二、实施步骤
婚恋家庭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5月20日-7月20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动员网格员、楼栋长、村组干部、民调员、一村一警、法律顾问等力量,以基础网格为单位,深入楼栋、院落,走进家庭、农户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家庭关系紧张、经济纠纷、琐事纠纷、家暴、婚外情、借婚恋敛财、子女抚养权或探视权纠纷、遗产继承纠纷等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正在办理或刚办理离婚的、情感纠纷和婚恋家庭矛盾目前仍未有效化解的、因情感纠纷和婚恋家庭矛盾而产生治安案件的、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刑”倾向的,要逐一登记建档,认真分析研判。
(二)集中化解阶段(7月21日-11月30日)。对前期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落实一事一策、一人一策,全力集中化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和重大矛盾纠纷要明确包案责任人,严格落实化解责任,促进问题解决;对积怨深、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刑”倾向的婚恋纠纷、情感纠纷以及离婚纠纷等矛盾纠纷,要有专人负责,实行专案攻坚、重点化解。镇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组织专班,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全面进行梳理,认真总结整治活动中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研究,补齐工作短板、完善规章制度,巩固扩大行动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把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性,要迅速安排部署,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加强保障,狠抓落实。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研究解决重大矛盾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落实。镇级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健全部门和村(社区)联动机制,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二)加强部门协作。民政、法庭、派出所、妇联、司法等部门每月收集、提供协议离婚、判决离婚和婚姻邻里矛盾纠纷等信息,及时甄别分类,交办督办;妇联部门加强对婚恋家庭矛盾纠纷的研判分析,加强调解流转工作,将信息及时推送至派出所,防范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严格督导问责。专项活动期间,镇综治办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并将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对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工作措施不到位,致使矛盾纠纷激化引发命案的,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对于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个人的相关责任。
附件2
碑庙镇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唐 海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胡小青 政法委员
罗 印 碑庙派出所所长
成 员:石侦雕 镇综治中心主任
陈 鑫 镇信访办主任
李经江 便民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 全 民政办主任
周亚惠 镇妇女联合会主席
王 萌 镇司法所所长
苟 坤 镇法庭庭长
李世阳 碑庙镇中心小学校长
张 豪 碑庙镇初级中学校长
张永武 碑庙中心卫生院院长
附件3
碑庙镇婚恋家庭矛盾纠纷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婚恋家庭矛盾纠纷集调解工作,建立镇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统筹解决婚恋家庭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镇党委、综治办、民政、法庭、派出所、妇联、司法所、信访办和各村(社区)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镇人大主席召集,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及时报镇党委备案。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主要内容: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婚恋家庭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工作建议;协调化解全镇突出矛盾纠纷;研究其他事项。
(二)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和联合调研。联席会议根据阶段性工作安排,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同时,各部门要指导和督促本系统通过多种形式,推进婚恋家庭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整整治工作开展。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同时报镇综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