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11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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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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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124116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通川区郑家湾、向家坪、五星、江北、猪蹄河等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达州市通川区

    达州市通川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四川嘉纳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5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主要内容为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及部分水库白蚁整治等。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现有处理设施收集做农肥。

    2.废气:施工期进行洒水降尘、密闭运输,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保养等,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表1排放限值。

    3.噪声:施工期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施工期土石方优先用于回填,弃渣送至临时堆土场堆存;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及时运送至政府指定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

    2.固体废物: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该项目为防洪治理工程,营运期不涉及噪声及废气产污环节,不做分析。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取得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区发改审〔2023〕49号),取得达州市水务局出具的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达市水审函〔2024〕30号),取得达州市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不需办理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的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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