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州市通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律政策,拟订退役军人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的军队转业干部的移交安置工作,负责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入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纪念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属地党组织抓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加强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区退役军人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交由区退役军人局机关承担。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加强政策制度建设
①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开展“送政策法规进军营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全区性《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贯彻活动。
②常态化开展现有政策及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就业安置、抚恤优待、褒扬纪念、权益维护等国家既定政策落实到位。
③进一步加强权益维护工作,探索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和权益维护工作机制。
2.移交安置工作
①完成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队复员干部、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消防员等年度安置任务,全力抓好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部队退役军人落户工作,配合跨军地改革任务。
②进一步拓宽军转干部安置渠道,科学编制下达安置计划,进一步健全“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加大双向选择、量化评分和指令性分配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分类改革的工作力度,加强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保障工作。
③做好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驻达单位)接收安置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工作,不断提高国有企业岗位计划使用率。
3.强化就业创业扶持
①利用高职扩招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契机,统筹推进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行培训券试点工作。配合搭建退役军人终身培训网络学习平台。
②办好通川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鼓励选派优秀退役军人到村(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配合支持新疆、西藏等边远艰苦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退役军人招录工作,加大下岗再就业帮扶力度。
③对接上级有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规定,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档案审查、接收报到、退役金发放审核等工作,完善相关信息数据库。
4.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①配合达州市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
②积极配合西部战区建立健全拥军支前协调机制,进一步调整完善优化双拥工作区域协调机制,服务部队练兵备战。
③推动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的“双清单”制,积极协调解决军地相关难点问题,不断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④优化双拥工作组织机构和制度机制,深化“双拥在基层”“社会化拥军”和“关爱功臣”活动,全力维护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5.认真做好优待抚恤工作
①根据国家优待抚恤政策和量化标准体系,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具体贯彻实施办法,落实通川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中央优待政策措施办法、四川省优待办法及优待目录清单出台后,按要求做好优待证的发放工作。
②加强优抚数据精细化管理,常态化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优抚对象年度年审制度和冒领待遇追偿追责机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身份认定核查工作。
③推动光荣院改革,启动退役军人心理健康课题研究,加强军供保障工作,提高保障水平。
④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做好伤残人员证件换发工作,以及新办、补办、调整评定残疾等级和伤残抚恤关系转接工作,开展好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残疾军人辅具配备工作。
6.加强褒扬宣传纪念工作
①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和《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实施方案》,围绕擦亮“三张名片”(红军丰碑、将帅故里、革命老区),挖掘以“一线一区”(即襄渝线、革命老区)为代表的红色资源,推进全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保护和管理维护,启动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推动落实烈士纪念设施归口管理。
②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主阵地作用,在清明节、烈士公祭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烈士祭扫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尤其是退役军人文明有序开展祭扫纪念活动,加强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管理,营造尊崇英烈社会氛围。
③推进烈士英名录编撰工作。
④持续开展烈士寻亲工作。
⑤常态做好悬挂光荣牌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⑥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计划移交伤病残士兵和军队院校残疾学员审核接收工作。
7.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①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②完善荣誉激励制度,常态化做好“全国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四川省优秀退役军人”“四川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之星”等推选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扬先进典型事迹,做好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待遇落实相关工作,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③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做好沟通联系、感情联络、心理疏导、思想引导等工作,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④加强宣传平台建设,建立微信矩阵,加强军内外媒体合作,提升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效果,构建退役军人工作全媒体传播格局,营造关爱退役军人、温暖现役官兵、激励应征青年的生动局面。
8.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①运用“枫桥经验”推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建立完善退役军人矛盾问题及时化解机制,实现矛盾问题在基层有效化解。
②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首办责任、逐级走访及信访终结制度,压实首办责任,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和信访终结,减少矛盾积累和问题上行。
③健全舆情信息工作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建强网评员队伍,强化舆论引导和联动处置。
④持续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深入排查重点风险隐患,全面梳理突出矛盾问题和重点工作对象,落实领导包联责任,用好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⑤进一步推进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建设和使用,提高救急济难水平。
9.夯实工作基础
①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按照“五有”要求,落实每个乡镇街委退役军人服务站明确1至2名事业编制要求。以建立健全服务工作制度流程为核心,着力规范服务管理。以政治文化建设为重点,突出党的领导、军的特色、英雄品质。以智慧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努力推动实现退役军人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②指导基层一线夯实工作基础,在乡镇街委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退役军人之家”,发挥思想政治引领、远程信访维权政治文化阵地、司法援助、心理抚慰调节等功能,推动服务保障体系发挥实效。
③抓好“十四五”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围绕退役军人领域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加大调研力度,聚焦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和系统服务管理能力提升,建立信息化建设、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优抚医健康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烈士纪念设施提档升级等领域的项目库。
10.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①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始终保持退役军人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肃政治生活,健全完善各项党内制度规范,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
③支持配合保障纪检组工作,健全机关纪委工作规则,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深入基层一线、服务对象、定点帮扶,摸实情问良策、送服务解民忧。
⑤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学习交流工作,借鉴其他地方退役军人工作先进经验,做好学习交流成果转化工作,助力通川退役军人事业发展。
二、部门概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545.5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18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结转到2021年使用合计365.02万元;二是单位成立后,新近员工增多,各项支出同比增加;三是2021年单位专项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2545.5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65.02万元,占14.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0.53万元,占85.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合计254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05万元,占6.6%;项目支出2378.5万元,占93.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545.5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8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结转到2021年使用合计365.02万元;二是单位成立后,新近员工增多,各项支出同比增加;三是2021年单位专项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0.5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5.02万元;支出包括:信访事务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2.48万元;其他优抚支出15万元;退役士兵安置1942.24万元;军队专业干部安置31.45万元;其他退役士兵安置支出13.36万元;行政运行121.7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万元;拥军优属1.65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345.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9.21万元;住房公积金1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80.5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120.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成立后,新进人员增加,各项费用支出增多;单位2021年专项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信访事务10万元,占0.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万元,占0.6%;公益性岗位补贴2.48万元,占0.1%;其他优抚支出15万元,占0.6%;退役士兵安置1942.24万元,占76.3%;军队专业干部安置31.45万元,占1.2%;其他退役士兵安置支出13.36万元,占0.5%;行政运行121.78万元,占4.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万元,占0.7%;拥军优属1.65万元,占0.1%;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345.33万元,占13.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万元,占0.1%;行政单位医疗9.21万元,占0.4%;住房公积金18.3万元,占0.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类)行政运行(款):2021年预算数为121.78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接待工作的项目支出。
3.退役安置(类)退役士兵安置(款):2021年预算数为1942.24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项目支出。
4.退役安置(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款):2021年预算数为31.45万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项目支出。
5.退役安置(类)其他退役安置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13.3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其他安置工作的项目支出。
6.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2021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7.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类)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345.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类)公益性岗位补贴(款):2021年预算数为2.48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费用支出。
9.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类)其他优抚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相关费用支出。
10.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类)拥军优属(款):2021年预算数为1.65万元,主要用于:拥军优属相关工作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 9.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8.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7.0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73.64万元,其中办公经费43.86万元,会议费4.53万元,培训费4.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20.8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退役军人安排政府采购2.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个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4.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表1)
2.部门收入总表(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表2-1)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表3)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表4)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表4-1)
1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表5)
13.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6)
14.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