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区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相关政策研究、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贯彻执行中、省、市、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综合行使区政府根据需要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的行政处罚权。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以
1.积极推进城市综合管理。紧紧围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执法、公共交通、交通秩序、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等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活动,通过治乱象、补短板、强管理、促改革,努力创建“整洁美观、规范有序、诚信文明、宁静祥和”的城市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2.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积极向上级组织汇报,争取机构人员编制到位,配齐配强班子和工作队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厘清工作边界,同时按照上级改革要求,梳理执法事项、整合执法资源,并结合通川实际向区委、区政府提出适合通川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让干部职工有章可依、有规可循。
3.扎实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按照《达州市通川区2021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突出解决民生民利问题,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结合单位职责,全面排查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个领域,全方位推动民生民利问题和管理服务问题解决,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4.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顺应广大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营造干净整治的城乡人居环境。
5.强化市政环卫管理。认真做好区属范围主次干道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城乡环境卫生日常工作以及市政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各
6.抓牢抓实各项创城工作。对照创城工作考核指标,梳理创建工作中存在问题短板,对标补短。一是加大“五类八小”基础设施整治,进一步摸排创建点位人行道、垃圾设施、公厕等基础设施,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二是加大市容秩序及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整治背街小巷和卫生死角,全面提升环境质量;三是落实点位长责任制,牵好头、抓好总,确保创建点位达标;四是加大创城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媒介,不断提升市民文明行为,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7.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的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市委市政府十一项、区委区政府十二项规定要求,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从小事做起、从小事抓起,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引领和带动党员干部持续转作风。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重要指示精神,树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通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一级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通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通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95.2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结转资金和下达项目预算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通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收入预算195.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7.65万元,占34.6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61万元,占65.3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合计19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6万元,占31.78%;项目支出133.20万元,占68.2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通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95.2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加和下达项目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27.6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7.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7.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通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6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8.31万元,主要是下达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41万元,占22.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万元,占4.83 %;卫生健康支出3.79万元,占2.97%;节能环保支出33.13万元,占25.96%;城乡社区支出49.76万元,占39%;;住房保障支出6.35万元,占4.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 5.41 万元,主要用于:解决2019年目标绩效奖(补助)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 8万元,主要用于:解决达成铁路沿线整治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工作经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8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3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3.13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扬尘污染治理脏车入城劝导点建设及运行经费。
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0.54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党建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23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办公设备购置。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1.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通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通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9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55万元,增长50.87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通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政府采购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个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表1)
2.部门收入总表(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表2-1)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表3)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表4)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表4-1)
1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表5)
13.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6)
14.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