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区府办函〔202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通川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成员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 栋 副区长
副组长:龚 慧 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书记
胡 旭 区人社局局长
杨 草 区发改局副局长
吴 娇 区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邱 兵 区财政监督局局长
瞿 静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成 员:李 涛 区委宣传部常委副部长
黎海云 区经信局副局长
李达章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鲁仕军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
罗力铭 区人社局副局长
杜 婧 区自然资源局机关党委书记
谯国松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李京曦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邓 婷 区商务局机关党委书记
杨 勇 区文旅局副局长
廖艳华 区国资中心机关党委书记
唐玉霞 区税务局副局长
李 桥 区市场监管局总经济师
何春梅 区统计局副局长
杨 婉 区乡村振兴局机关党委书记
侯启启 区科技局副局长
黄作霖 区金融办机关党委书记
陈明伟 区投促中心副主任
谭明生 工人文化宫主任
柯 佳 团区委副书记
张次菊 区妇联副主席
力明涛 区残联机关党委书记
许夕斌 区工商联副主席
孙晓晴 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副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局长胡旭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接任同志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