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区水务〔2024〕115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贯彻《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通川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世平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尹 丰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涛 党组成员
何维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瑞杰 党组成员、局机关党支部书记
王 涛 党组成员、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刘 霞 党组成员、水保局局长
成 员: 卫 从 局办公室负责人
王先华 水政水土保持股负责人
熊 强 河湖股负责人
谭皓月 水利股负责人
王长川 建管股股长
谭周兵 区水利质监站站长
周海洋 重水中心负责人
蒲正林 移民股负责人
周 迅 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张金龙 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瞿长山 水保局治理股股长
二、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审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指导有关单位、部门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其他事项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主要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王涛(大队长)兼任,办公室成员为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同志。
2.领导小组实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特此通知。
达州市通川区水务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