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各部门、大营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以工代赈村民自建相关政策要求,加强对项目理事会、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建设质量监管,积极宣传和引导当地群众务工增收,高质量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以工代赈项目功能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通川区碑庙镇大营村 2024 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项目镇级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建设领导工作。
组 长:于 波 党委书记
孙必乐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唐 海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侯靳松 纪委副书记
组 员:潘远均 财政所所长
赵继明 镇规建办主任
郑小锋 大营村驻村干部
石侦雕 大营村驻村干部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规建办,由唐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继明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
达州市通川区碑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