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碑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统一灭鼠活动的通知
来源:通川区碑庙镇
发布日期:2024-04-16
点击数:人次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为有效预防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根据《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省、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以及达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4年春季统一灭鼠活动的通知》(达市爱卫会〔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区爱卫办工作指示,我镇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 2024年春季统一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灭鼠范围

全体机关范围、学校、村(社区)、车站、旅馆、饭店、农贸市场、个体经营户、经营门市、公厕、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

二、灭鼠时间

202443—4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43日—415日)

(一)强化宣传发动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全国“ 36 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卫生创建、健康村镇建设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向村(社区)居民(村民)宣传鼠类的危害、灭鼠的重要性、灭鼠的方法和病媒生物防制的相关法规,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灭鼠活动。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同时做好迎接省级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复审达标考核相关准备工作。

(二)开展调查摸底。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本单位和居住地的灭鼠活动,认真开展灭前鼠情调查,制定灭鼠方案,组织灭鼠队伍,培训投药人员,对辖区内所需灭鼠毒饵进行统计。

(三)购买灭鼠毒饵。为保证灭鼠活动安全有效,根据市爱卫办“五统一”要求,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根据摸底情况,参照下达的计划任务数,到具备相关资质的销售地点购买灭鼠所需毒饵和器械,严禁购买毒鼠强的毒饵,严防人畜中毒事件的发生。

第二阶段:投放毒饵阶段(416—422日)

集中投放毒饵时间:按照市爱卫会安排,我镇在422 日前完成统一投药灭鼠。

第三阶段:督查补投阶段(423─430日)

统一投药结束后,区爱卫办将会同区委目标绩效办对我镇的灭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搞好灭鼠现场的环境整治工作,确保灭鼠活动落到实处。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做好灭鼠后的鼠情调查或鼠密度监测,评估本次灭鼠活动的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同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未投药、投药数量不足或投药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进行补投,补投时间截至430日。灭鼠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在510日前将灭鼠活动总结(含: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影像资料及购药凭证复印件)报我镇爱卫办,工作开展情况将计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依据,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请按时上报我办。联系人:郑涵,电话:15082858976,邮箱:1585540162@qq.com

三、技术措施

春季灭鼠药物选用慢性抗凝血剂药物,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急性剧毒鼠药。投放标准:室内按照每12平方米100克,采用多次饱和投饵法,将灭鼠毒饵规范投放于毒饵盒中,严禁裸投,并设置标示标牌。达到效果是:室内鼠密度粉迹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 5%,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 2000 米鼠迹不超过5 处。

四、灭鼠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今年是达州市迎接省级卫生城  市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复审考核之年,灭鼠工作关系群众身体健康,请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灭鼠防病工作  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市、区爱卫会的统筹安排,科学灭鼠。灭鼠工作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药物、统一投放、统一检查,确保灭鼠工作落到实处。灭鼠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保障所需经费,城区公共无主地段由区财政解决灭鼠经费。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灭鼠工作面宽量大,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灭鼠工作。

(三)标本兼治,确保效果。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按照“综合治理、治本为主”的方针,在抓好乡镇环境综合治理的同时,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统一投放灭鼠毒饵,要做到“不漏单位、不漏住户、不漏房间、不漏环境、不漏公共地段(区域)”的原则,标本兼治,确保灭鼠工作收到实效。

(四)加强督查,确保安全。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鼠药市场的规范整治力度,禁止使用毒鼠强等剧毒灭鼠药,严禁裸投毒饵,防止人畜中毒事件发生。各餐饮、食品等重点单位的加工制作、销售场所和各类食品、粮食等仓储场所要高度重视灭鼠毒饵投放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件。对工作不力或拒不参加灭鼠活动的村(社区)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曝光;影响统一灭鼠工作的单位将按照《达州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2024 年碑庙镇春季灭鼠毒饵任务计划数

 

 

                                    达州市通川区碑庙镇人民政府

                                202448

            

碑庙镇党政办公室                     202448日印发

附件

2024年碑庙镇春季灭鼠毒饵任务计划数

村(社区)

重量(公斤)

诱饵盒(个)

宝鼎社区

25

20

永红社区

23

11

盐井村

23

11

千口村

23

11

大营村

23

11

锣鼓村

23

11

三上村

20

12

石笋村

20

12

陡坑村

20

12

共计

200

10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