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124116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通川区魏家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 达州市通川区蒲家镇、罗江镇内的州河右岸魏家河干流
| 达州市通川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成都艺博环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防洪堤长 0.943km(左岸长473.640m、右岸长469. 190m),新建堤防河段上游起于杨家桥处,下游止于钢便桥处;河道清淤疏浚 1523.335m(上段清淤疏浚 895.273m、下段清淤疏浚 628.062m),清淤河段上游起于维家河龙滩口处,下游止于产业大道魏家桥处。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施工废水经自建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后农用。 2.废气:施工期加强管理,密闭施工,洒水抑尘,使用商品混凝土,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表1排放限值。 3.噪声:施工期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11)。 4.固体废物:施工期沉淀池污泥用于临时用地复垦;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外售至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及时运送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该项目为防洪治理工程,运营期不涉及产污环节,不做营运期分析。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取得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区发改审〔2022〕20号),取得达州市通川区水务局出具的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通区水行审〔2022〕13号),取得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土地利用项目规划审查图》。 |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