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各在建项目:
为认真落实《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导则(试行)》(川建消监函〔2022〕8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房屋建筑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工作,保障房屋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消防施工质量过程控制。
(一)建设单位严格履行质量首要责任,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重点对消防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消防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材料进场检验、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消防设施性能检测、系统功能调试(含联调联试)等重要环节的检查,验收。
(二)施工单位应严格施工管理程序,严格按设计施工图、技术标准、规范组织施工、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及建设单位验收,并完善相关施工技术资料。
(三)监理单位应配备消防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设计施工图、技术标准、规范实施监理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四)设计单位应履行主体责任,提供技术保障,设计交底时应明确设计施工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及时参与消防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
二、确保消防检测工作质量。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诚信执业、公平竞争的理念,实事求是开展消防检测技术服务工作。消防检测不得弄虚作假、减少抽测频次、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我局将对消防检测工作质量跟踪检查。
三、严格落实消防查验要求。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单位按要求对房屋建筑消防工程质量进行查验,未进行消防查验或查验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四、严格落实消防验收备案。消防查验合格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向我局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
特此通知。
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