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居民合法权益,营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浓厚宣传氛围,根据《关于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调整磐石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覃俊毓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 朔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黄 岩 党委副书记
杨 雄 党委副书记
冉晏齐 党委副书记(挂职)
刘珂呈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 磊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张晏榕 党委委员、副镇长
雷晶晶 副镇长(提名)
张立珍 副镇长(提名)
杨春华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 倩 党政办负责人
衡 微 党建办主任
王 胜 财政所所长
王德江 综合执法办主任
田华锋 经济发展办主任
罗云江 社会治安办主任
郑世友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袁鸿鸣 乡村振兴办主任
张 亮 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黄 勇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冉小松 乡村振兴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李孟成 游客中心负责人
柏 志 林业站站长
刘 肖 司法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由杨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自强同志负责从事具体工作。
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