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按照达州市通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通区安办〔2023〕176号)的部署和安排,罗江镇结合罗江实际制定了《罗江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罗江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 11月 29日
罗江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和“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和作风不实、欺上瞒下等问题专项整治,集中力量整治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进一步压实属地、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各类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州市通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通区安办〔2023〕176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金阳县“8.21”山洪灾害、大竹县“9.7”交通事故、吕梁市“11.16”永聚煤矿火灾、渠县“11.26”触电事故教训,紧盯岁末年初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坚持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整治,以铁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结合开展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和作风不实、欺上瞒下等问题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凡是隐患反复存在反复发生的,一律依法上报从严处罚;凡是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无法保障安全生产的,一律上报依法责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等现场措施;凡是一年内受到两次重大行政处罚的,一律纳入上报区级部门“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凡是符合行刑衔接条件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持续有力有效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元旦、春节、国、省、市两会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及历年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领域多发频发的非法违法行为,突出将共性任务作为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行动的必查项,立足将个性任务作为各行业领域的专业检查项,着力解决一批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目的,同时要突出依法依规,杜绝一刀切。
(一)共性任务
严肃查处以下非法违法行为:
1.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以及倒卖、 出租、 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 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 超许可和资质范围生产的;
4. 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进行生产的;
5. 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6. 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闭环的;
7.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9. 安全领域胆大妄为谎报瞒报、 欺上瞒下的;
10.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个性任务
1.消防安全。结合我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仓库厂房、易燃易爆单位、隔离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围绕损坏消防设施设备、违规用火用电、违章电焊气焊、因疫情防控封闭消防通道、电瓶车违规入室充电等“五类情形”,迅速对全区范围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整治违规电气焊、违规动火、擅自改变厂房用途、违规采用夹芯彩钢板、堵塞安全通道等突出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基础治理中心〔应急办〕牵头,派出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道路交通安全。要聚焦“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超员超载、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加强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隐患排查,紧盯桥梁隧道、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完善警示提示和安全防范设施,加强对冬季冰雪道路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力度。要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强化路面劝导管控,严管严查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乡村道路安全管控,组织动员有关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劝导纠正农村车辆超员和拖拉机、两、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行为。(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牵头,村(社区)按照安全生产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基坑工程、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地下暗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钢结构施工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管控,重点治理深基坑及支护、高边坡、 高支模、脚手架、操作平台、塔机攀爬、临边洞口等存在高坠及坍塌风险部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具、用品未配备合格产品和正确使用等问题。持续深入开展自建房、高处坠落、市政设施、道路桥梁等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梳理完善建筑施工领域责任体系,以清单制管理为抓手,细化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照单履职。开展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到位。(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牵头、乡村振兴办、市场监管所、重点办、村(社区)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城镇燃气安全。全面排查燃气(燃气具)经营者、燃气用户安全隐患,重点关注使用燃气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出租房、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居民聚居点、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切实消除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隐患,加快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加强对液化石油气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坚决整治非法违规充装和“黑气瓶”问题。强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确保取得实效。(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应急办、村(社区)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重点对新上岗人员、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特殊作业监护人员等的培训教育或持资格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度的落实、监测预警设施和联锁装置的适用状态进行检查;重点对特殊作业管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多渠道获取非法违法信息,坚决打击柴油等危险化学品的非法经营储存行为;提前安排部署元旦、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等环节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批发企业是否存在超量存储、违规堆放,在仓库存放其它危险物品,向零售店(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产品等行为;零售店(点)是否存在超量存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运输企业是否存在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不满足安全要求,驾驶员、押运员未取得从业资格等行为。(责任单位:基层治理中心〔应急办〕牵头,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办、村(社区)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矿山安全。扎实开展岁末年初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重点监管辖区已关闭的非煤矿山,(责任单位:国土所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应急办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工贸行业安全。 深入开展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重大安全隐患检查,要进一步巩固百日清零行动成果,对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开展回头看,强化对人群密集场所、高风险工序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关注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 吊装、涉危险化学品使用等加强工贸企业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限期整改并依法上报,对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风险隐患严重的不放心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服务指导,严格“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管理,做到隐患排查、标志标识张贴、承包方管理、装备配备、 应急处置“五个到位”。(责任单位:党政办牵头,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应急办、村(社区)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水电站安全。持续开展水电站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管道、电力系统、生产等运行环节的重大隐患。强化水电站安全基础管理,认真执行首席安全官、安全员制度,严格按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及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体系。 加强对水电站安全监督检查,聚焦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重点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落实、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度规程建立及执行、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治理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牵头,党政办、村(社区)等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特种设备安全。拉网式对全镇瓶装燃气销售网点、游乐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开展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检查。同时,聚焦化工、工贸、燃气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四大重点领域”开展打非治违,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存在超期未检、维护保养记录不全、检验检测不合格、设备管理台账管理不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报废的特种设备和违规充装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牵头,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应急办、村(社区)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校园安全。 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针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礼堂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校园施工现场、各类校办企业、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单位,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的,覆盖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办、应急办、村(社区)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1.文化和旅游安全。重点整治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网吧、KTV、电子游艺厅)、 旅游包车等方面的重大隐患。加强对公共文化场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旅行社、文化娱乐场所消防等方面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化解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 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派出所、国土所、市场监管所、应急办、村(社区)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2.林业领域安全。结合岁末年初雨雪冰冻天气特点,对全镇开展的涉林生产、经营、作业活动开展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责任单位:林业站牵头, 派出所、环保办、村(社区)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3.民政领域安全。重点整治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限期整改到位,着力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事故,守住民政领域安全底线。(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规建办、党政办、应急办、村(社区)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4.仓储物流安全。 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对公路货运场站、仓储物流公司、物流园区、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开展物流园区、物流寄递业务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仓储物流安全。(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牵头, 党政办、政务服务中心、应急办、市场监管所、村(社区)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5.电力行业安全。加强电力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把项目规划、评估论证、核准、开工建设、验收等各环节安全关,积极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区违章建筑、树障等异物清理;扎实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对作业规程不完善、违章作业、无资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采取联合执法、停产整顿等措施,确保电力行业建设和使用安全。(责任单位: 党政办牵头, 综合执法办、 乡村振兴办、应急办、村(社区)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6.其他领域。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风险,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统筹。各村(社区)和镇级部门要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坚决守住安全底线。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好专项整治与服务经济发展的关系,结合我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科学合理制定细化落实方案,精准到具体企业、具体隐患。要严格工作要求,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等行为,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压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各村(社区)和镇级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部门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把整治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要切实加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期间监管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顶格处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每月原则上检查企业不少于3家或全覆盖。要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方式,并严格落实举报奖励机制,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登记并立即组织核查处理,同时严格保护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三)认真梳理总结,强化情况报送。各村(社区)和镇级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相关信息,在专项行动期间,各村(社区)和牵头部门要利用村村通、坝坝会、志愿者上门进行宣传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并于每月23日报送专项行动报表、分析研判资料、宣传信息的截图,分别于2023 年12月5日前和2023 年3月25 日前,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告及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报镇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