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区府办函〔2023〕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管委会,通川经开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通川区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执行。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
通川区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达市自然资规发〔2023〕135号文件相关要求,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并做好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2023年底前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结合通川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体制改革总体部署,依照中央编办《关于修订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精神,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工作协同”的运行机制,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与登记颁证工作有序衔接,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确保登记职责全面整合到位、确权颁证工作稳定连续,实现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保障不动产登记和交易安全,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档案资料移交。按照《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农业农村局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通川编办通〔2021〕11号)精神,切实做好档案资料移交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将档案扫描件及相关电子数据(含矢量图件)移交区自然资源局。区自然资源局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数据库数据的接收工作。同时,区农业农村局要与区自然资源局按照受理一宗、调取一宗、整合一宗的方式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正常办理,不得要求当事人自行提供原登记资料。
(二)加快整合建库。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等区级部门及各乡镇街委配合,按照川自然资发〔2023〕8号文件要求,做好历史资料和数据成果复制共享,共享后的数据要加快开展数据整合入库,力争在2023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整合建库中要坚持权源材料与登记申请审批材料一体建宗归档,对登记申请审批材料与承包经营合同等权源材料分开保存的,应在整合建库中逐宗整理,建立完整的卷宗材料。2024年1月1日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签订承包合同(附宗地图)后,及时将合同信息共享给区自然资源局。区自然资源局依据合同记载的相关信息,将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和家庭成员及承包土地的面积、承包期限、用途等登簿。
(三)“一窗受理”建设。根据《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区自然资源局和区农业农村局要着力理顺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与登记工作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建立无缝衔接、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以“进一扇门、到一个窗口、交一次材料、只跑一次”为目标,积极推进合同管理和登记业务“一窗综合受理”窗口建设,整合、优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登记流程,精简申请材料,逐步推进合同管理与登记业务“一窗受理”,集中办理。
(四)遗留问题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过程中地类重叠、跨线越界、交叉重叠、一地多证、合同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和难点问题,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等区级部门及相关乡镇街委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予以研究处理,并依法通过更正登记、变更登记妥善解决,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稳步推进,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区自然资源局作为此项工作的主要牵头部门,要加强与农业农村、财政、档案管理部门沟通,要牵头组建专班,各相关单位要落实人员,负责工作推进、数据整理完善、移交和登记发证工作。
(二)加大政策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广大农民财产权益,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最大程度保障数据移交和系统衔接过程中相关业务稳定,统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明确责任目标。各单位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又要密切配合,形成联动合力,确保各环节工作不停顿、不断档,切实把该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制定目标计划,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