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近年来,通川区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五有标准”,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建设管理”“收集转运”“投入保障”“齐抓共管”“考核评估”五大工作机制,系统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通川区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按照“建管分离”原则,由区级统建、乡镇(村、社区)管理。目前,已建成阳光垃圾堆房两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站、房、池)864个,配置分类垃圾桶12000个、垃圾转运车33台、压缩式转运车16台,有效提升了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能力。
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实行区、乡镇、村(社区)三级负责的垃圾收集转运机制。收集的农村生活垃圾以环保公司焚烧发电处理为主,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大力推行阳光堆肥、畜禽粪污处置、垃圾热解和垃圾分类等模式,不断探索垃圾处理方式多样性。
建立治理投入保障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原则,多元筹措垃圾治理资金。一方面,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财政预算,按村(社区)幅员面积、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等因素拨付资金;另一方面,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启动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垃圾处理收费工作,收取费用全额返还乡镇用于垃圾池维修、村庄保洁、垃圾分类等工作,促进环卫事业发展。
建立干群齐抓共管机制。通过定期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开展集中治理、宣传发动群众主动参与治理、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不文明行为曝光台”“文明清洁户评选”的作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氛围。
建立成效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垃圾设施投入使用评估,加强乡镇(村、社区)垃圾治理工作督导与检查,建立“成效与经费对等”的农村垃圾治理考核考评工作机制;加大对垃圾清运公司、市场化保洁公司的考核力度,建立“以质论价”和“优胜劣汰”的考评机制。同时,聘请义务监督员,畅通垃圾清运不及时、处理不规范的举报监督投诉电话,形成全民参与整治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