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受遗赠)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1 | 张广会、刘华义 | 刘富芬 | 刘富芬、刘富兵 | 刘富兵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安置卡、结算清单 | 通川区北外镇青杠垭路36号2栋2单元9楼1号、13栋2单元2楼2号 | 80.26平方米、97.6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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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3楼通川区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818-2531930
达州市通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