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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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委、企事业单位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62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816    





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22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22年度四川省城镇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工资”)84912按照现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机制,现将2023年度全省职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下同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公布如下。

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全口径工资的300%21228/下限为全口径工资的60%,即4245.6/月,按规定计算到元为4246/月。

各用人单位应按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实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实际缴费工资在本通知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内确定全省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继续按现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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