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区府办发〔2023〕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经开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单位):
《2023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2023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公开平台数字化管理,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能力提升的功能,助力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深入推进“三城三地三片区”战略定位信息公开。聚焦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万达开地区统筹发展、达州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及时公开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全面深化改革等信息。及时发布提振内需促进消费恢复、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高水平开放合作等方面政策及实施情况。做好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加强要素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减税降负等信息公开。
(二)深入推进教育、科技、人才支撑信息公开。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提质发展信息公开。大力推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监管,以及教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等方面信息公开。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主动公开相关政策。
(三)深入推进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围绕城乡居民就业增收,深入推进面向高校职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及支持政策公开。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健康科普等信息发布。加大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等生态环保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保障、社会救助、医疗保险等重点民生政策推送,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住房、交通、公共事业等服务信息公开覆盖度和查阅便利度。做好通川区10项民生实事实施信息公开。
(四)深入推进政府自身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决策过程中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意见采纳情况。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完善公开参考样表。凡审计机关对外公告或披露的问题,相关被审计单位要主动、全面公开整改结果。推动各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以及行政处罚决定公开。依法公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案件。
二、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五)做好专栏内容保障工作。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标注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及时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8月底前实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查询,未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健全专栏内容保障定期检查更新机制,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社会保险、助企纾困、稳岗就业、养老服务、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等本地区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领域全流程公开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等信息。做好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领域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开。
(六)加强涉企政策公开服务。围绕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监管政策等方面,走出去、送上门,加强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策透明度和获取便利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政策辅导、咨询解答和培训交流工作,有力提高对市场主体的政策服务水平。
(七)提高政策解读回应质量。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解读人”,要履行好政策解读职责。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工作机制。解读材料要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根据文件的主要内容、理解难点以及公众关注重点归纳组织文字,不得简单复制摘抄文件内容或以文件精简版方式呈现。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要采取政策简明问答、专家解读、媒体专访、在线访谈、视频动漫解读和场景演示等多元化形式解读,解读形式不得少于3种。建设政策咨询库,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生育、教育、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对现行有效政策文件予以分解提炼,在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等公开。
(八)规范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拓展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杜绝超期回复。转变依申请公开办理观念,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加大沟通力度,全面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办理答复质量。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中的法制审核流程,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让其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工作。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公开的投诉举报,推动依申请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整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存在的问题,降低争议发生率、被纠错败诉率。认真研究并推动解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背后存在的现实问题,对申请公开频次高的文件进行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公开的要予以公开。
(九)切实提高群众关切回应实效。优化完善群众诉求办理回应管理制度,完善健全评价机制,促进群众关切回应服务规范化标准化。聚焦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为民服务办实事由“办不办”向“好不好”转变。加大群众关切回应服务结果公开力度,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各级各部门(单位)回应群众关切情况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引导群众理解支持政府工作。
(十)防范化解重大舆情风险。加强对政策发布及施行情况的舆情监测,提前做好应对预案。针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加强风险研判,妥善应对处置。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强化舆论阵地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依规依法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防范舆情风险。
三、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十一)提升基层治理质效。对标“四公开一建设”任务,补齐短板,探索打造特色亮点。提档升级政务公开专区功能,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街委的指导,督促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逐项细化实化措施。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本系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
(十二)全面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印发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于2023年7月底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杜绝事项目录与公开内容“两张皮”的问题。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对重大建设项目、义务教育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清单编制发布情况的抽查检查。
四、加强平台载体信息化建设
(十三)大力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化建管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参照省政府网站数字政府“四个一网”布局,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内容整合,建设本地“数字政府”专区。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探索数字化政策发布,大力推动政府网站数据资源汇聚融合,建设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加快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2023年底前实现一级标准率达到100%。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管、突发安全事件协同快速应急处置。加大政府网站监测频次,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三审”制度,重要信息确保用词规范、表述准确、内容无误。
(十四)优化完善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机制加强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川办函〔2022〕89号)要求,严格落实管办责任,加强内容建设和保障,畅通互动服务渠道。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提升评估的公平性、专业性和规范性。结合智慧城市、智慧乡村、智慧社区建设,提高政务新媒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积极发掘优秀账号。严格落实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表述准确无误。开展政务新媒体专项清理,持续完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注销等全流程管理制度,杜绝政务新媒体账号瞒报漏报和监管体外运行。
五、夯实工作基础
(十五)强化保密和安全管理。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对本单位、本领域提出的公开要求,认真对照执行。建立健全公开与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公开前“三审”程序,坚决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载体安全保密工作,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中的保密审查工作纳入督查监管,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十六)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辖区、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实时跟进推动,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已经过时、失效的内容,做好信息归档工作,避免信息散乱无序,防范汇聚风险。区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级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十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各项任务落地情况,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困难,总结提炼典型经验,推动本行业本领域政务公开水平整体提升。
(十八)切实做好各类保障。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把握工作方向,统筹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好交流培训,健全常态化跟班轮训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督促指导公开主体做好人员、技术、设备、经费等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十九)加强工作宣传。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撰写高质量政务公开工作信息,积极主动在国、省级公开平台发布,加强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