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1 | 何国宽诊所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容器。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大写:叁仟元整) | 2023年5月22日 | 达州市通川区 |
制表单位: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人: 制表时间:2023年5月22日
主办: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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