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稳妥有序依法处置2022年7月1日以来农村违法违规占地建房行为,力争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形成农村建房规范有序的良好局面。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违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辖区内2022年7月以来新建房屋进行全面摸排,对违法违规建房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乱占土地建房行为,坚决遏制新的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发生。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2022年7月以来新建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全面摸排,积极动员违法违规建房户主动接受处理。
2.坚持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广泛宣传动员辖区内所有村民,积极劝阻和举报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东建西、乱占耕地等违建行为,对违法违规建房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3.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按照先党员干部、后一般群众,先期对党员领导干部及其家属、亲属违法违规建房进行专项整治,以点促面、整体推进。
4.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大现场巡查和督导力度,对顶风违建、拒不整改、不主动接受处理的,发现一起、依法处理一起,达到查处一处、教育一片、惩戒一方的效果。
三、整治范围
碑庙镇辖区内所有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一户多宅、非法买卖、滥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等宅基地违法用地行为。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阶段(2023年5月8日-15日)
1.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全镇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利用大喇叭、悬挂宣传标语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村入户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2.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以各村(社区)为单位,由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组成工作组,支部书记负责,进村入户,针对2022年7月以来新建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结合农村不动产确权要求,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违法违规认定。摸底结果经各村工作组调查核实后,统一报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二)自查自纠、重点整治阶段(2023年5月16日-31日)
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狠刹违法违规建房之风。在专项整治期间,对非法圈地、未批先建、超高超大等顶风抢建,特别是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应立即停止一切违法乱建行为,限期自行整改或拆除,否则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坚决一拆到底,扣押施工工具、查封施工现场。
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及其家属要带头自查自纠,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对参与或支持违法建设、拒不整改的,以及村“两委”干部对违规建房包避纵容、隐瞒不报、不管不问不作为,将依法依纪立案查处,严肃追究问责。
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对暴力抗法或故意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长效常管、建章立制阶段(2023年6月1日—长期坚持)
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完善相关政策,继续按计划做好后续处理处罚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违法违规建房的监管督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使农村违法违规建房查处工作进入常态化。结合此次专项整治情况,从制度上落实镇、村、组三级联动监管责任,规范农民建房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现象的发生。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农民违法违规建房整治工作。各行政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工作措施,明确人员分工,确保农民建房整治扎实有效推进。
2.严格依法行政。各村(社区)要切实担负起整治工作的责任,组织力量依法、按程序全力推进整治工作。同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认真排查和调处在整治推进过程中出现的信访问题,及时发现和消除不稳定因素。
3.开展督查考核。村两委干部及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深刻认识工作的必要性和意义,积极做好此项工作。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对宣传动员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造成负面影响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未达到整治工作目标的村,年终目标考核不得评先评优。
附件:1.碑庙镇农村违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停工通知书
3.碑庙镇农村建房情况排查表
达州市通川区碑庙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
碑庙镇农村违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
为扎实有效开展农村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碑庙镇农村违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必乐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唐 海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 想 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刘 滔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 雄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胡小青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冉孟洋 副镇长
成 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驻村干部、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胡小青同志兼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协调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了解掌握工作动态情况,报送相关信息,总结经验做法,开展工作督查和考核考评等。
附件2
停工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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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 村 组违法违规修建住宅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责令你立即停工、消除违法状态。
签收人:
签收时间:
联系电话:
送达人:
达州市通川区碑庙镇 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一式叁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村委会存档,一份报镇政府。
附件3
碑庙镇农村建房情况排查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村组 | 姓名 | 基本情况 | 违法违规情况 | 备注 | |||||||
开工 时间 | 审批 时间 | 审批 面积 | 规划许 可证号 | 审批书 编号 | 未批 先建 | 批少 建多 | 批东 建西 | 建新不 拆旧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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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