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治理,从生产监管、技术推广、示范创建、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强引导,强化源头治理,全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为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打牢基础。
一、强化源头监管,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双减行动,加强农业标准的宣传工作,大力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督促指导生产主体建立完善生产档案,全面加强农产品种养环节源头控制。执法部门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植养殖生产基地等为重点地区,围绕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农机等重点产品,在重点时节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7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9多家次,立案2起农资案件,有效地打击了违法生产经营农资行为。
二、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监管能力。重点抓好基层监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乡镇监管队伍专职化。统筹使用基层农业服务推广机构人员力量,涉农乡镇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努力缓解基层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问题;二是大力改善基层监管手段,每个涉农乡镇配备检测设备,确保乡镇都具备基本检测条件;三是着力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运用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开展对区乡两级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着力提高监管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已完成农产品质量风险检测1250批次,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6%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三、突出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安全隐患,突出关键环节,持续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的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强化执法监管,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持以执法办案为抓手,建立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和质量安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推进农产品生产业主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政府监管责任落实。推进实施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辖区1家农产品生产企业纳入“重点监控名单”。辖区规模生产主体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实现信息化追溯管理,动态管理监管名录,逐步完善农资和农产品主体诚信档案,落实主体责任,不断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