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安全评价机构服务质量,通川区应急管理局对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整顿安全评价市场。
本次专项整治以危化领域安全评价为重点,对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要求,重点检查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无出租出借资质(资格证书)、出具虚假、失实报告等11类禁止行为。本次检查采取查阅安全评价报告、网上查询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截至目前,已检查安全评价机构6家、安全评价报告10份,主要存在违反法规标准规定简化安全评价内容、未按规定公开安全评价报告、评价过程影像记录不全面、未按照有关法规标准的强制性规定从事安全评价活动、部分安全评价报告对评价范围表述不严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对策措施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应急管理局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警告、约谈、行政处罚等多种措施责成安全评价机构整改存在的问题。截至3月30日,发现问题的4家安全评价机构已全部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