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磐石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磐石镇
发布日期: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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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经党委、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磐石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委员会   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人民政府

2023118

磐石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好耕地问题、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133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2223)《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202279)《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员会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川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区委办202257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磐石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绿色发展,抓实抓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夯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严肃查处为手段,全面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以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布局合理为目标,实行党政同责、清单管理、分级保护、逐级负责、严肃查处,构建覆盖全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体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从严保护。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红线意识和粮食安全底线意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强化用途管制,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统筹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

坚持党政同责,压实责任。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和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组织体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协调各方力量,实行系统治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全耕地保护突出问题,下大力气补短板、强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认真审视耕地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开展专项行动,着力提高耕地保护工作水平。

坚持依法依规,从严管理。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健全部门共同管理机制,完善督察执法体制,加大执法力度,形成警示威慑。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激励束机制,调动各方耕地保护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总体目标

确保全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国家有关控制指标以上,耕地质量不降低,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更合理。初步建立、村级田长制责任体系,确保每块耕地有田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进一步健全田长制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基本确立工作格局,形成保护更加完善、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四、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田长

镇级设立田长、副田长,党委书记、镇长任田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田长,结合实际分片分区负责。

社区级设田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任田长;在村(社区内,设置网格员,由村(社区两委委员、村(居)民小组组长、村级事务代办员等担任。

以乡村网格员为依托动员广大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完善网格员队伍,对全区耕地和基本农田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网格责任区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及时发现违法建房、堆物、取土、排放倾倒污染物和渣土等废弃物的违法占地行为。

二)分级明确田长制职责

级田长对全镇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负责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完成区委区政府制定的方案,制定本级田长制工作方案,组织指导村(社区)田长制工作,建立健全管护队伍,对辖区内土地开展全覆盖常规巡查。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坚决杜绝出现擅自将农业设施用于其他经营现象,禁止未经批准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实施设施农业建设,保障设施农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耕地。镇级副田长协助田长工作,落实责任区域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村(社区)田长对辖区内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直接责任,严格落实镇党委、政府制定的方案,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开展日常巡护和宣传,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及时发现、组织和报告区域内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损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等情况。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巡查、检查,做好记录。建立耕地保护台账,每月将本村土地承包、租赁情况和落实田长制的情况向镇级田长书面报告。

三)分级设立田长办公室

设立磐石镇田长制办公室,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镇自然资源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负责人担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级田长制办公室职责。在本级田长的领导下,承担田长制日常工作,负责级层面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负责级田长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级田长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区级田长、副田长确定的事项;负责拟定区级田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四设立田长制联席会议制度

级田长制联席会议由级田长、副田长、村(社区)级田长、副田长、相关部门负责参会。

五、主要任务

一)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着眼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按照国家下达的目标,逐级下达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将保护目标落实到图斑、地块。强化农用地用途管控,建立严格的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制定有序实施耕地恢复方案。科学实施国土绿化规划,不断优化耕地和林地空间布局,探索构建造林绿化与耕地保护协同推进机制。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严防擅自改变耕地种植结构、用途。严格规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占补平衡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新增耕地核定,确保稳定利用耕地数量不减少。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田造湖造景、违规从事非农建设等非农化行为,严格禁止利用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果树等多年生经济作物、挖塘养殖、闲置荒芜等非粮化行为。

二)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按照耕地保护优先原则,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建档立卡、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坚持定量、定质、定位、定用、定责,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生产活动,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管理,严格做好补划审查论证,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质量高、数量足。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保障重大重点项目建设需求。

三)巩固提升耕地质量。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落实好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提升农田基础设施、高效节水、地力培肥和生态景观等水平。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集中开展土地整治,以建促保,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促进稳定耕地集中连片、质量提升、生态优美,优化稳定耕地空间布局。

四)加强耕地监测监管。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要求,加大耕地保护督查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和追究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 ”等技术手段,建立空、天、地一体化全覆盖耕地动态监测机制和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平台,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在耕地集中醒目位置,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保护标志,公开田长制责任人和责任事项,设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电子保护桩,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耕地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

五)深化耕地保护改革创新。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建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机制。探索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以耕地保护为核心,以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为目标,合理、有序、逐步推动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鼓励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给予奖补。开展耕地保护先进村(社区)评选,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是推行田长制的责任主体,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制定本级田长制实施方案,落实党政同责,细化工作安排,强化工作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实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田长制建立和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田长制办事机构,配备必要工作人员,加大资金支持,确保田长制全面推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田长调度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巡查检查制度、督导考核机制、群众监督机制、信息公开制度、交接清单制度,定期研究部署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各村(社区)耕地和永久性基本农田的监管,督促村(社区)加强巡查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非农建设或耕地非粮化。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依法查处。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坚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逗硬考核奖惩。将田长制工作纳入对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的年度重点目标实绩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和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田长制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对工作尽职尽责、成效显著的按规定予以表扬,每年度评选一批耕地保护先进村(社区)、先进个人;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保障工作经费。财政统筹涉农资金对耕地保护的投入,保障田长制工作经费。加大耕地恢复与补充、耕地进出平衡、耕地质量与生态保护、耕地动态监测、执法监管和信息化建设等经费投入。

六)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介和传播手段,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公众对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大力开展田长制工作宣传,公开公布镇、村级田长制相关信息,引导社会公众支持监督,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1.磐石镇镇级田长组织责任体系

2.磐石镇副田长联系村(社区)分工

3.磐石镇村(社区)田长名单

4.磐石镇田长制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1

磐石镇镇级田长组织责任体系

 

  长:陈治龙    党委书记

        覃俊毓    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汪良平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       党委副书记

         黄因良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张晏榕    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美伊   副镇长

  员:雷晶晶    党政办主任

      党建办主任

      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财政所所长

郑世友    社会事务办主任

罗云江    武装部副部长、安办主任

王德江    规建办、环保办主任

田华锋    城治办主任

袁鸿鸣    乡村振兴办主任

      凤北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林业站负责人

镇田长制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杨朔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刘涛、黄勇、柏志担任。

 

附件2

磐石镇副田长联系村(社区)分工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联系村(社区)

1

汪良平

党委委员、

人大主席

渡口村

川主庙村

李家渡村

2

杨 朔

党委副书记

何家坝社区

场坝村

3

黄因良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新店社区

金龙村

盐井坝村

4

杨 磊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

袁家沟社区

米田村

5

张晏榕

党委委员、副镇长

欣欣社区

余家寺村

6

赵美伊

副镇长

王家桥社区

谭家沟村


附件3

磐石镇村(社区)田长名单

序号

村(社区)名称

姓名

现任职务

1

何家坝社区

罗伟

社区党支部书记

2

谭家沟村

王云勇

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3

袁家沟社区

张尊伟

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4

王家桥社区

何柏

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5

场坝村

汪贤伦

村委副主任

6

新店社区

李绍松

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7

余家寺村

田莉华

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8

金龙村

刘中博

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9

盐井坝村

肖红缨

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10

李家渡村

周顺利

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11

川主庙村

周大玉

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12

米田村

杨辉亮

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13

渡口村

曾庆勇

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附件4

磐石镇田长制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主体

主要责任

责任措施

1

镇级田长、

副田长

1.负责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

2.组织实施田长制工作方案的实施,制定本级田1次,每半年向长制工作方案,协调解决辖区内耕地保护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3.负责网格员队伍建设管理,落实耕地保护源头监管责任;

4.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土地行政执法,依法查处各类破坏耕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5.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田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

每月巡田至少1次,每半年向上一级田长报告辖区田长制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网格护田员培训。

2

村(社区)级田长、

副田长

1. 负责在责任区内组织开展耕地保护巡查工作;2.及时处理巡查发现的问题,劝阻破坏耕地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规定上报;

3.及时向上一级田长报告有关耕地资源管理情况;

4.负责网格员队伍的日常管理;

5.配合查处各类破坏耕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每月向上一级田长报告责任区田长制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不少于1次。

3

网格员

1.负责网格责任区域巡查土地;

2.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3.及时发现、组织和报告区域内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损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等情况;4.每周至少组织1次巡查、检查,做好记录。建立耕地保护台账,每月将本村土地承包、租赁情况和落实田长制的情况向乡镇街委田长书面报告。

每周巡田不少于3次,及时发现违法破坏耕地的情况,填写巡护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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