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 职能简介
通川区民政局是通川区人民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根据区机改方案和“三定”规定,通川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慈善事业、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儿童保障、养老服务、惠民帮扶、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等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社会救助保障能力,呈现民政工作新亮点。
1.完成救助资金的发放,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清理排查。截至12月,我区农村低保共清退935户1167人,月节约低保资金26.15万元;城市低保共清退424户522人,月节约低保资金13.61万元;共清退特困供养对象113户114人,月节约资金6.41万元。
3.全力做好儿童关爱工作。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累计入户走访留守儿童,为300余户困境儿童发放慰问物资400余份;分类识别孤儿、病残、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精准扶贫户等特殊困难群体1300余例。2021年,为101名孤儿发放补助,资金共计146.95万元(其中“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13.2万元);为14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补助,资金共计130.59万元。通过报纸、今日头条等平台,与公安机关DNA比对、警民相助等方式,共计救助320余人次,帮助寻亲成功3人。2021年9月,中央一套《等着我》栏目中区福利院女孩福彩凤通过寻亲与亲人团聚。
4.做好福利资金发放工作。
(二)提升社会事务管理,优化民政服务能力。
1.借助网络平台优化婚姻登记。将婚姻登记相关业务纳入“川渝通办”、“一网通办”等服务平台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婚姻登记程序。2021年,婚姻登记总量为7398对,其中结婚登记3528对,离婚登记1177对,较2020年2156对减少979对,比2020年减少45.4%,补发结婚登记2482对,补发离婚登记210对,补办结婚登记1对,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完善了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动员新婚婚前健康检查1700余对。
2.进一步夯实殡葬服务管理。区民政局牵头起草了通川区殡仪馆、公墓管理所运营管理的方案,并经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通过。《方案》中运营内容紧紧围绕“三高一大”(高标准设置服务项目、高质量打造服务场所、高品质提供文化服务、大幅度提升群众满意度)的目标进行设置,全力打造“公园式”、“园林式”、“人文式”殡葬场所,推行“惠民、阳光、绿色、智慧”殡葬服务。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和殡葬业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联合相关业务部门,清理整治莲花湖非法公墓1处,关停非法治丧服务点3处,整治违规私建“活人墓”12座。扎实做好祭祀工作,圆满完成了春节、清明节、中元节祭祀工作,推进文明祭祀,严格管控烟花爆竹、“纸钱”进入公墓,加强城区巡查,杜绝焚烧“纸钱”。全面开展惠民殡葬绿色殡葬,免除了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共火化遗体2738具(其中,通川区1220,达川区664,高新67,开江县441,外地346),为890名通川区户籍逝者家属发放惠民殡葬补贴89.21万元。
(三)扎实开展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治理效能。
按照“向上对接、创新亮点”的原则,在紧扣省、市方案的同时,重点在两项改革中涉改乡镇、村(社区)优化点位布局,合理制定专项方案,涉及的分管领域组成工作小组,经过多次集中起草、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出台了《养老育幼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方案》《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方案》3个方案,并对应编制了2021年度重点项目清单。
(四)全面完成村(居)委换届工作,提升基层服务质量。
全区辖12镇、1个乡、5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旅游风景区管委会,有105个行政村、104个社区(其中72个城市社区、22个场镇社区、10个农村社区),798个村民小组、700个居民小组。在本次村(居)委换届选举中,有105个村和77个社区实行了直接选举,有25个社区实行了代表选举,社区直选率达到75%。3月13日,除社区换届试点已选举2个外,207个村(社区)选举一次性选举成功,一次性选举成率达99%。197个村(社区)实行“一肩挑”,安云乡佛岩村副主任票数未过半,未达到应选要求,均先后在3月23日前另行选举成功。
(五)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做好前瞻谋划工作。
区殡仪馆迁建是市委市政府的“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也是民政的重大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通过倒排工期、常态督导、及时协调方式,已正式运营,配套道路已完成殡仪馆至双新路256米连接道、村道1公里、停车场、1.1公里双新路整修段及1.6公里改扩段建设,产业大道至龙洞坪2.89公里新建段已进场施工。江陵敬老院建设项目完成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工程设计、招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施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施工;办公设施设备、床上用品、厨房设施设备按程序组织公开采购,目前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同时开展电器第二次公开采购,启动电梯公开招标;根据区新冠疫情应对指挥部办公室交办要求,江陵敬老院启动“100+60”间隔离房打造,已完成增设房间防护栏和硬化院坝,房间附属设施添置到位,已投入使用。
(六)坚持党建引领,全面把握从严治党新要求
1.严抓党建计划,强化自身建设。根据各级有关从严治党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年度从严治党各方面工作计划,做到了每月有政治学习、季度有警示教育、定期有检查督导;实现了集中学习与党员自学、日常教育与专题活动、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三结合”。据统计,开展了党员活动日11场次,学习党的会议精神30余次、接受阳光问廉、问题通报等警示教育6次;集中观影3次,红色教育1次;参加疫情防控、结对联创、走访慰问等为民服务活动20余次、服务群众10万余人。
2.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精心开展建党百年活动。创新实施以“四学、五省、六做”为主要内容的民政特色活动。围绕“学”,采取“自学、研讨、实践”方式,省市区工作部署、单位及岗位具体工作相贯通;围绕“做”,聚焦群众操心事烦心事,开展“8 X”调研,解破麻雀、形成对策,聚力基层关切,优化出台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保障、殡葬婚俗等一批更有温度的民政保障政策。开展革命传统与先进典型教育,组织前往宣汉王维舟纪念馆缅怀革命先烈,组织观看周永开等先进事迹短片,作对比、谈体会、强党性。聚焦“创文”,发动党员干部每周深入东城健民路社区开展“七清五有”、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七一”期间,密集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红歌连连唱、“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表彰先进、走访慰问等系列活动。5月以来,陆续组织40余名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10场次、受益群众近10万人,发出民政好声音、宣传民政好政策、传播民政正能量。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8102.7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48.8万元,减少16.05%。主要变动原因是殡仪馆项目已临近结束,项目资金减少等原因。
2021年本年收入763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51.47万元,占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87万元,占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本年支出763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8万元,占8%;项目支出7004.54万元,占92%。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02.78万元(其中当年支出7637.34万元,年末结转465.4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48.8万元,减少16.05%。主要变动原因是殡仪馆项目已临近结束,项目资金减少等原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51.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65.46万元,增长11%。主要变动原因是部分民生项目调标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51.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162.14万元,占96.1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59.12万元,占2.14%;农林水支出(类)支出5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37.82万元,占0.5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7.39万元,占1.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451.47,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01.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7.52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0.12万元,完成预算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4.06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26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5.57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8.06万元,完成预算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205.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138.4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1573.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45.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支出决算为295.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378.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支出决算为134.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4.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37.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7.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7.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5.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1人次,共计支出0.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85.87万元。
主要为福彩公益金支出、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通川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44万元,比2020年增加11.94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办公场地搬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通川区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通川区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比2020年减少2辆,车辆已移交。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困难群众救助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民族管理事务(项): 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用于病故人员抚恤金。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指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指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指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指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指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28.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粮油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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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 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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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8390.58 | 执行数: | 8390.58 | ||
其中: 财政拨款 | 8390.58 | 其中: 财政拨款 | 8390.58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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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规范低保政策实施,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 4.使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和实事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 1.规范低保政策实施,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 4.使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和实事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城乡低保 | ≥400000人次 | 430000人次 | ||
质量指标 | 认真执行各项社会民生保障政策 | 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 全面完成 | |||
时效指标 | 按时发放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 按时发放 | 按时发放 | |||
成本指标 | 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率 | ≥90% | ≥9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困难群众救助制度 | 进一步完善 | 进一步完善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85% | ≥85%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