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落实社会治理。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力推进治安防范和民间纠纷调解。领导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广泛收集群众建议意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重点、难点问题齐抓共管。配合执法机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2.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退役军人事务、住房保障、司法行政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负责拥军优属、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工作,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3.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社会管理、人口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社区绿化美化、市政公共设施维护,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在辖区开展控违拆违、征地拆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
4.维护公共安全。负责制定辖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做好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疫病防控、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律服务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等;统筹开展、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协调联合执法。
5.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区域发展服务。
6.指导社区自治。指导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社会工作等机制发展完善,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7.其他工作职责。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街道各类财政配套资金,开展社区财务审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管理工作,协助管理有关部门驻街道单位的干部,统筹协调辖区内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紧扣区委区政府率先建设达州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市党代会和区党代会精神,围绕党的建设、项目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1.夯实基础,党建引领持续深化。
一是强化班子队伍建设。街道党工委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12次,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12次,党工委书记带头开展讲党课4次,组织班子成员赴村(社区)开展区党代会、区委全会精神宣讲12场次,到村(社区)调研指导基层党建工作24次。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全年召开班子成员主城效能建设、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通过认真中心组学习、党员活动日等提升活动,既充了电,又掌握了能运用于工作实践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服务了群众。
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行《党支部标准工作法》,从“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等方面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换届纪律,顺利完成9个村(社区)换届工作,选拔出了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治理能力优的人才进入社区两委班子。认真抓好党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利用学习强国APP、通川先锋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丰富学习内容,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年培养积极分子13名,发展党员8名。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创新性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及“奋进新征程 f 实现新跨越”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组织大学习13次,开展工作调研4次,收集意见建议23条,形成研究报告1份。讲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2次,建党100周年表扬优秀共产党员3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发放“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106枚。
三是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坚持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15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加强网络舆情管理,认真开展小喇叭考核,组织培训4次。严把信息发布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广泛开展灵活多样的基层宣讲,把十九届六中全会、市区党代会精神和党的方针政策传递到千家万户。
四是构建廉洁自律底线。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深化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我要廉”宣示活动,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治,坚决整治危害街道发展的人和事。多措并举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得到党员群众积极支持,有力提升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全年办结信访2件,党纪立案调查3件。
2.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成绩斐然。
一是项目建设推进有力。实行党政主要领导统筹全局分片抓,分管领导承包项目牵头抓,不断充实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定指标、定时限,不打折扣抓落实,做好征地拆迁政策宣传,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顺利安置红星美凯龙拆迁群众566户、马踏洞金融城蒲家嘴拆迁群众1416户,完成新锦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办证工作,以及马踏洞中央公园项目遗留问题处理事宜等。做好双龙河湿地公园征用地,西河社区一组中坝大桥、城市运动公园征地以及万家河流域高峰洞社区段土地使用的协调工作,完成柏阁片区老旧院落整治项目,铁路中学改扩建项目柏阁区域征拆完成70%。
二是疫情防控有力有效。充实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实行街道社区组三级包干负责制,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体系;对学校等重点场所,超市、医院、集贸市场等特殊场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落实红白喜事报备审批制度,做到白事简办、红事缓办,落实返通人员摸排管控励措施,切实筑牢免疫防线,至今无一例疑似、确诊和境外输入病例。稳妥有序推进疫苗接种,筑牢疫情防控“防火墙”,截至目前,街道接种第一针剂36155人,第二针剂35625人,加强针剂387人。
三是应急抢险强担当。“7.9”强降雨,街道迅速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第一时间靠前指挥,调配街道社区干部140余人、组建民兵应急分队20人,组织转移群众17人,街道无一人因灾伤亡。加强应急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在建工地、学校、幼儿园等场所400余次。实现辖区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全年累计排查发现隐患260 件,即时整改201件,限期整改59件,拆解三无船舶16条。
四是脱贫攻坚有效巩固。聚焦关键、狠抓重点,因人因户精准落实帮扶政策,扎实做好动态监测,问题整改动态清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成精准扶贫文书档案350盒3612件。认真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同步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风险排查和相关信息采集,至今无1户返贫。
五是创文工作成效明显。积极抓好环保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好退菜还草、复绿等工作,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整治,秸杆禁烧的宣传制止,河长制工作,巡河和森林管护,以及铁路沿线环境整治等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相关工作,协助办理环保举报信件1件,完成辖区8家规上企业、290余家中小企业日常污染治理监督管理,查处整改问题25起,关停拆除环保不达标企业2家。严格控制“两违”,依法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拆除“两违”建设17起。开展秸秆禁烧巡查检查120余次,制止焚烧秸秆行为83起,开展退菜还草、复绿,播种面积148.1亩,栽植乔木2020余棵、三叶草880公斤。覆盖式宣传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750余人次,走访群众3217户。全面落实河长制,稳步推进水污染治理,不断提升辖区污水处理和污染源头管控力度。清运州河、双龙河道垃圾22次2吨,巡河122次。
六是民生福祉不断提升。认真落实惠民保障政策,围绕“医、教、水、住、行”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补齐一批关键短板,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获得感。累计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74.07万元,五保供养2.34万元,实施医疗临时救助13人2.08万元。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478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6850人,参保率100%,失地农民市级项目参保184人,区级项目44人。全面完成兵役登记工作,征集新兵6人,完成率100%。开展三八妇女节、五四、七一等节日相关活动5次,举办建党100周年文艺汇演活动1场,组织失地农民就业招聘1场。
七是社会治理明显加强。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街道实现无非访、集访事件发生。办理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53件,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达100%。加强分析研判,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严格落实社会治安形式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禁毒、防邪、扫黑除恶、新型网络诈骗打击,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5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切实提高辖区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二、机构设置
凤西街道办事处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凤西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凤西街道办事处
2.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凤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3.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凤西街道环境治理中心
4.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凤西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5.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凤西会计核算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724.38万元(本年收入1632.99万元,上年结转91.39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23.53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021年度支出总计1632.9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支出增加23.5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0.1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632.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9.52万元,占79.5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5万元,占20.3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97万元,占0.0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63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13万元,占44.71%;项目支出902.86万元,占55.2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724.38万元(本年收入1632.99万元,上年结转91.39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23.53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021年度支出总计1632.9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支出增加23.5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0.1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9.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5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04.9万元,增长12.7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9.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3.44万元,占41.8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5万元,占0.5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6.01万元,占39.71%;卫生健康支出59.63万元,占4.59%;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95.95万元,占7.38%;农林水支出31.04万元,占2.39%;住房保障支出43.84万元,占3.3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1万元,占0.1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99.52万元,完成预算93.4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48.91万元,完成预算95.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8.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 支出决算为363.34万元,完成预算84.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8.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1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28.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金(项): 支出决算为51.39万元,完成预算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4.19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8.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 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87.35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 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3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22.61万元,完成预算100%。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3.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 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0.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2.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7.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5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据实报销。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占53.33%。具体情况如下:
1.本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完成预算5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6万元,下降42.85%。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32.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97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凤西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8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凤西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凤西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项目(义务兵优待金)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义务兵优待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1.39万元,执行数为51.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义务兵优待金 | ||||
预算单位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凤西街道办事处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1.39万元 | 执行数: | 51.39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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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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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义务兵优待政策落实,足额发放义务兵优待金 | 保障义务兵优待政策落实,足额发放义务兵优待金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2019年入伍义务兵户数 | 15户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0年入伍义务兵户数 | 13户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1年立功受奖义务兵人数 | 9人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2019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 | 1.7332万元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2020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 | 1.9110万元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2021年立功奖励金标准 | 0.1万元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义务兵优待金 | 51.39万元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义务兵家庭收入有所增加,生活水平提高 | 全额保障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到位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优待对象满意度 | 满意 | 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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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凤西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1项目、1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凤西街道办事处义务兵优待金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项等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检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发及丧葬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分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出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3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凤西街道办事处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凤西街道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二)机构职能
1.落实社会治理。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力推进治安防范和民间纠纷调解。领导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广泛收集群众建议意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重点、难点问题齐抓共管。配合执法机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2.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退役军人事务、住房保障、司法行政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负责拥军优属、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工作,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3.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社会管理、人口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社区绿化美化、市政公共设施维护,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在辖区开展控违拆违、征地拆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
4.维护公共安全。负责制定辖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做好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疫病防控、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律服务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等;统筹开展、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协调联合执法。
5.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区域发展服务。
6.指导社区自治。指导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社会工作等机制发展完善,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7.其他工作职责。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街道各类财政配套资金,开展社区财务审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管理工作,协助管理有关部门驻街道单位的干部,统筹协调辖区内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本年末财政供养人数38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2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全年收入合计172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9.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97万元,上年结转91.3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全年总支出163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13万元,项目支出902.86万元。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59.07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72.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3.21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5万元,农林水支出31.0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凤西街道办事处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及财政预算计划,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2021年度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总体情况很好。
1.预算编制原则。按照绩效分配原则,合理分配财政性资金,对保障性因素、工作性因素基本覆盖,保障街道和村社区正常运转、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所有支出。按规定设置预备费,全年未发生未按标准保障事项。
2.预算编制程序。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原则,根据区财政局预算编制工作程序的规定和街道办事处年度预算收支编制计划总额,编制完成了办事处、部门和村社区收支预算编制计划,经党工委审定后,报区财政局审核批准下达预算批复后严格执行。
3.管理制度情况。一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近年来,逐步完善重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村社区重大经济活动管理办法等,进一步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项目资金管理、公务出差以及报账流程等方面加强管理,确保了财经制度的严格落实。二是明确岗位分工。所有从事会计的工作人员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明确了会计、出纳的工作职责,关键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工作人员的调动或离职按照相关规定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准备,按照上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按程序、按流程确定施工队伍,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资金使用单位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禁止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挪用,禁止改变资金用途和分解项目支出,超范围、超标准支出专项资金。
4.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实现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保障了街道办事处、部门和村社区日常和重点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及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广大群众对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履行情况和政风行风的满意度持续上升。
四、改进措施和建议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2.全面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按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3.制定不同的措施进行改进,严格控制预算经费,及时完成预算资金拨付,提高预算完成率。
附件2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凤西街道办事处
义务兵优待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度)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实施单位为通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由我单位统一制定绩效目标、统一项目资金管理、统一资金安排使用,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与审核、审批。
2.项目设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将全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统计指标调整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义务兵入伍前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达市府办函[2017]96号)。
3.资金管理
(1)制度制定情况。为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不断提高使用绩效,按照内部控制建设要求,制定了相关财务制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用途进行审核审批,项目管理规范有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2)资金支持项目的条件。按政策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切实维护义务兵家庭权益,激励适龄青年参军保卫祖国。
(3)资金支持项目的范围。享受对象为义务兵家庭。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补助标准为:按照义务兵入伍前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按政策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切实维护义务兵家庭权益,激励适龄青年参军保卫祖国。
2.项目绩效目标。①项目完成。凤西街道享受义务兵家庭户数28户,立功奖励金人数9人。②项目效益。改善义务兵家庭生活质量,维护义务兵家庭权益,激励适龄青年参军保卫祖国。③满意度指标。义务兵家庭满意度达到95%以上。
3.绩效申报分析。该项目的设立依据充分,符合政策文件相关要求,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通区退役军人函[2021]102号、通区退役军人函[2021]176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1年度我单位收到财政下达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立功奖励金共计51.39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计划安排后,我单位及时足额发放。
3.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实际支出相关费用51.39万元,当年全部发放到位。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等符合规定,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支付,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在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用途进行审核审批,项目管理规范有序,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在资金管理上,按照内部控制建设要求,制定了相关财务制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用途进行审核审批,项目管理规范有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2021年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户数28户,立功奖励金人数9人。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按标准足额及时发放,发放率达到100%。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时足额完成补助发放。
(二)项目效益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户数28户,立功奖励金人数9人。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按标准足额及时发放,发放率达到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按时足额完成补助发放。
(4)项目社会效益情况。切实维护义务兵家庭权益,激励适龄青年参军保卫祖国。
(5)项目可持续效益情况。
(6)受益群体满意度。义务兵家庭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达市府办函[2017]96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设立,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严格按照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绩效申报还不够完善。
(三)相关建议
1.健全制度,加强监管。针对在绩效评价中反映出的制度不健全问题,由内控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完善相关制度。
2.加强学习,提高技能。严格执行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全体职工财政政策知晓度和覆盖率,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水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长期坚持组织学习,加强各股室经办及负责人对项目绩效的重视。
第五部分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