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拟订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2.负责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全民健康教育。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托幼园所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定,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参与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宣传,承办上级部门规定或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质量。 6.贯彻执行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中医药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中医药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中医药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9.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全区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省、市要求,参与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助工作。 16.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区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区献血领导小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区医改领导小组、区狂犬病防治指挥部、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9.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科学精准,筑牢疫情专业防线。
一是防控水平不断提高。抓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今年以来,排查境外返乡人员4人,其中,集中隔离3人,居家隔离0人,健康监测1人,解除医学观察0人;目前共有(含2021年未解除人员)集中隔离 6人、居家隔离1人、居家健康监测9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共排查国内重点地区返乡800人,现集中隔离75人,居家隔离0人,健康监测159人,已解除管控566人;共监测冷链食品内外包装158909份,货运司363人;
二是救治能力不断提升。全区共设置集中隔离点10个,床位1129张,建成负压病房5间,设置规范发热门诊3家、发热哨点诊室20个,PCR实验室4个,移动式PCR方舱实验室1台,全区核酸检测单检能力达到11800人份,10:1混检达到11.8万人份,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处置新冠肺炎疫情演练3次;
三是疫苗接种全面推进。全区共设置33个接种点,方便群众就近接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区累计接种第一剂610675人(其中3-11岁67000人,12-17岁55324人,18岁以上488351人,重点行业人群120588人);第二剂583997人,第三剂14365人(不含加强针),加强针191375人。
(二)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一是党的建设更加深化。突出党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落实党的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党建规范化建设和党支部建设,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年发展新党员52名,区委表彰卫健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优秀共产党员3名。
二是党史学习教育提质增效。强化政治引领,聚焦中心工作,创新学习方法,线上线下齐发力,深入推进“三大活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全区26家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调研,召开座谈会27场,开展个别谈心谈话300余人,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形成调研报告8篇;
三是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全面整改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30条问题,建立台账,分类施治,实行工作“周小结,月报告”制度,有效提升机关效能建设。
(三)攻坚克难,纵深医卫综合改革。
一是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稳妥推进。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制定了实施方案,医共体全面挂牌运行,完善医共体内部运行机制,强化医共体牵头医院作用,建立专家指导、月通报,季小结、半年约谈等制度,推动落实“一个总额”“两个允许”“家庭医生签约医保服务包”“药品耗材统一”等配套政策,以高血压、糖尿病为切入点,促进医防融合。
二是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走深走实。按照统一部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设置调整、更名及资源整合。规划建设区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全方位保障群众健康。
三是区红十字会析出独立。经过不懈努力,经区委、区政府同意,10月,区红十字会已单独成立,并纳入群团组织管理。
四是卫生人才引优培强。2021年,引进卫生高层次人才3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8人,自主招聘60人,副高及以上评审通过32人。选派外出进修学习共计115人次,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6人次,组织培训2.2万人次。
(四)狠抓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一是区级机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区中医院已基本完成总平和室内安装,目前正进行5-9层室内装修,争取早日投入使用。区人民医院主体框架已全面完成,砌体已完成15层,主体周围回填已全面完成,水电消防预埋同步进行中。向上争取资金8927.63万元(项目资金45万元,非项目资金8882.63万元)。
二是民营医疗机构规范发展。印发《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深入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院内感染防控措施,二级以上民营综合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全力支持区红十字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
三是基层服务能力逐步提升。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16个单位达到基本标准。协调上级医疗机构选派54名业务骨干对口支援我区12家医疗机构的74名医务人员。
四是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贯彻意见》,组织开展区第二届名中医评选活动,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达72%以上。
五是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深入推进。上缴违规资金15242.49元,退回金额2.94余万元,扣罚绩效1.37余万元。院内约谈88人次,不良行为记分处理27人,限制处方权6人,诫勉谈话2人,给予警告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暂停执业2人。不良记分处理医疗机构7家,停业整改1家。
(五)以人为本,办好惠民利民实事。
一是强化计生特殊人群保障。奖扶9168人、特扶966人,手术并发症人员358人,资金1893.294万元,在11月底前通过一卡通全部拨付到位。“暖心家园”持续开展活动,为失独群体给予精神慰藉。
二是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有序推进国卫城市创建,持续开展春秋季灭鼠、环境卫生消杀,有效控制了病媒生物孳生。新创1个国家级卫生乡镇、4个省级卫生街道、3个省级卫生乡镇、27个省级卫生村(社区)、21个市级卫生村(社区)、10所省级无烟单位和22个市级无烟单位。
三是“医养融合”逐步加强。组织东城街道凉水井社区成功创建为“全国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元达联合疗养院成功创建“四川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指导区中医院做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室建设。
四是0-3岁婴幼儿照护发展。推进婴幼儿照护的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全区托育机构共10所,已登记备案7所。
(六)统筹联动,健全公卫服务体系。
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扎实开展。2021年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782940份,建档率达99.6%,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老年人管理任务完成率103.15%,中医药管理率为73.35%,高血压患者管理完成率84.94%,糖尿病患者管理完成率93.97%,儿童规范化管理率达65%,孕产妇健康管理达70%,产后访视率达7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5.44%。
二是妇幼健康水平稳步提升。推进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和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今年以来,我区孕产妇死亡率为“零”,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74‰,婴儿死亡率1.7‰,均低于全市指标。
三是疾病预防控制水平不断增强。区疾控中心成功创建二级乙等。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各项指标,重精管理率达95.15%,艾滋病初筛覆盖率31.75%、随访检测率91.9%、抗病毒治疗覆盖率96.33%、成功率96.03%、病载检测率99.61%。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为58783.83万元、支出总计为63354.8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增加3618.06万元,增长6.56%;主要变动原因是下拨下属医疗单位资金增加,基金项目资金增加。支出增加12610.06万元,增长24.85%。主要变动原因本年项目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878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11.62万元,占29.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00万元,占15.3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32094.53万元,占54.6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77.68万元,占0.9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6335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56.52万元,占68.12%;项目支出20198.37万元,占31.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6111.62万元,支出30681.8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9.96万元,降低0.6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支出增加8631.23万元,增长39.14%。主要变动原因本年项目支出减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32.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3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73.26万元,增长16.6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拨下属单位岗位目标奖。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32.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87万元,占0.4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0.51万元,占2.60%;卫生健康支出(类)16577.3万元,占95.64%;农林水支出(类)50.77万元,占0.29%;住房保障支出(类)127.13万元,占0.7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45万元,占0.2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332.56,完成预算100.0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拨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 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67.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4.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0.24万元,完成预算9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拨付。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3.64万元,完成预算106.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21万元,完成预算97.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拨付。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790.54万元,完成预算10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4.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2.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决算为646.8万元,完成预算92.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拨付。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决算为297.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拨付。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1550.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04.06万元,完成预算100.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419.94万元,完成预算100.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138.75万元,完成预算110.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241.85万元,完成预算95.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拨付。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5610.26万元,完成预算101.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286.90万元,完成预算111.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188.89万元,完成预算4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25.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支出决算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993.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2.09万元,完成预算96.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拨付。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68万元,完成预算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拨付。
3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4.62万元,完成预算83.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拨付。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预算55.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拨付。
32.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9.42万元,完成预算10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3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27.13万元,完成预算99.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拨付。
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52.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95.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55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4.57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4.57万元,占9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3万元,占0.0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57万元,完成预算78.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81万元,增长34.62%。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及相关项目工作增加用车增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7.65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6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项目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49.27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卫健局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22万元,比2020年增加20.74万元,增长22.68%。主要原因是工作增加,经费增加。
2021年,通川区卫健局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0.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6.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05万元。主要用于疫情疫苗接种购买的物资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通川区卫健局系统共有车辆3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其他用车2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工作所需。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6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公共卫生方面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事务(项):指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应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应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局机关用于卫生扶贫项目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应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