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学校主要承担辖区内适龄学生九年制义务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作好基础性教育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坚持立德树人。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与“八项规定”,狠抓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文化体艺活动,树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不断推进学习型教师团队的建设,从而有效提升教师综合素质。
2.夯实养成教育。坚持德育为首,不断优化学校德育工作方法,结合学校实际及各年龄段学生特点,扎实开展各项教育活动,让活动走进孩子的内心,规范学生行为,确实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实施精细管理。落实小片区管理机制,注重精细化管理,优化学校各项教育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五规范”,实行“日巡查”、“走动式”管理,放大学校新亮点,不断提高自主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学校发展内涵。
4.深化教育改革。以课题研究为主线,以优化课堂教学为抓手,努力探索“小班化”中“学困生”的转化策略,树立“有效课堂长能力,有效训练出成绩”的教学理念,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5.加强特色建设。继续依托担当者行动,以“班班有个图书角”为载体,扎实开展师生读书活动,全力打造书香校园。同时立足艺体特色,继续组织并抓好各类特色项目活动,让学校的艺术教育特色进一步凸显和壮大。
6.提升服务水平。落实“一岗双责”,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精心打造文明、卫生的校园环境,提高后勤服务和管理水平;狠抓学校各项事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校属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位。机构设通川区凤凰学校初中部、小学部。学校现有18个教学班,学生831人,小学596人,初中235人。
机构人员情况。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学校总编制 56人,其中事业编制 52人。工勤编制4名,实际在职人员总数 56人,其中,专任教师 54人,管理人员1人。工勤人员1人,离岗待退人员4人,遗属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通川区凤凰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收支总预算 587.32 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校年收入预算 587.3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7.3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校2018年支出预算58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3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7.32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7.3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83万元、社会保障支出91.06万元、医保医疗22.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7.3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1.43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83万元,占72%。社会保障支出91.06万元,占15.5%;医保医疗22.64万元,占3.85%;住房保障支出50.79万元,占8.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22.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91.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2.6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0.7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员经费541.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5.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80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校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安排资金进行政府采购。
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学校占地面积为6133平方米,其中房屋面积为3565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为215.2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为130.5万元;通用设备为44.77万元;专用设备为22.43万元;图书为6.94万元;家具为10.56万元)。通川区凤凰学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重点项目预算
十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的支出。
10.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 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教育(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用于特殊教育方面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