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复兴镇政府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通川区复兴镇政府下属部门5个,主要是政府、财政所、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站、规建办(环卫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共计114.04万元,比2017年预算146.78万元减少32.74万元,减少22.3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无预算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通川区复兴镇政府共有车辆1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2018年通川区复兴镇政府4万元以上专用项目(剔除涉密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信访事务(项):指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统计、信息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业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政府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政府用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政府用于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政府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指政府用于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政府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政府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扑杀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2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