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金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来源:金石镇
发布日期: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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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一)金石政府职能简介2

(二)2022年重点工作情况4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 金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7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预算情况7

(二)支出预算情况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8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9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1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11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11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12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12

(二)政府采购情况1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2

(四)预算绩效情况12

第三部分  金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14

一、部门收支总表14

二、部门收入总表15

三、部门支出总表1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16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17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18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19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20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21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2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2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21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2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2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金石镇政府职能简介

金石镇党委负责本辖区党的建设,全面领导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环境、安全等各项工作。金石镇人民政府在辖区内依法履行行政职权,开展管理和服务,负责具体推进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命令,并检查督促落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政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审计工作;负责农村基层思想文化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发展区域经济。负责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负责一、二、三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固定投资管理;负责统计、投资促进、金融和社会经济统计等工作;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促进民营经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供销合作经济发展;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

3.组织公共服务。依法组织实施各类公共服务事项,落实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农民工服务、残疾人服务、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负责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项公益事业发展,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4.维护公共安全。负责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普及农村法治教育,依法开展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加强“网格化”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制定辖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应急预案;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

5.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社会管理、物业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设施维护、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本级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6.领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指导和监督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

7.开展综合执法。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执法力量,

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协调联合执法。

8.负责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9.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各类行政权力赋权事项。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情况

1.实施乡村振兴全域推进行动,引领金石“三农”蓬勃发展。立足金石农产品资源优势,推动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力争成为达城重要的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重点优化“猕猴桃、蜂糖李、四季采摘园、车厘子、生猪”五大种养殖基地建设。大力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培育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实施流域综合改造工程,除险加固病害水库,实施农田小型水利改造提升工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道路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严守环境保护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对破坏环境行为“零容忍”。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打好碧水攻坚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狠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打赢蓝天保卫战。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

2.实施特色小镇示范打造行动,提升生态宜居城镇品质用好用活领导挂包机制,着力改善“一对一”跟踪服务,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确保项目工作顺利推进。严格按照“谋划项目抓落地、签约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进度、在建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达效”的思路,全力加快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全域供水项目,彻底解决金石场镇“饮水难”问题。加大场镇基础设施投入,着力软环境打造,实现全国卫生乡镇验收通过。强力依托金石云顶野生动物园优势,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大力发展休闲、露营、避暑、垂钓、观赏旅游。促进农旅结合,发展农事体验、采摘观光旅游,让游客享受田园乐趣、感受土风情,重点打造生态旅游和生态观光农业项目,形成金石独特的观光旅游产业链。深化“以节为媒”,举办民俗节庆活动,彰显金石山水文化、民俗文化、传统特色产业魅力,提升金石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加快动物园、五彩梯田等特色产业与传统村落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3.实施民生保障质量提升行动,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面执行各项惠民政策,全力实施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强化社会保障,持续抓好低保、特困工作,抓实评议、公示、审批等重点环节,精准落实低保金发放,实现应保尽保。积极争取慈善救助、危房改造等上级扶持政策,切实做好残疾户、鳏寡孤独和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帮扶工作。坚持教育为先,持续加大金石镇中心校教育投入。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评比工作,宣传身边典型和道德模范,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执行村级规章制度,推进村级规范化管理,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和村级建制调整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围绕征地拆迁、土地林权、民政社保等突出问题,充分运用警民联调、律师参与等多种手段,积极有效化解各类信访案件,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4.实施政府自身建设强化行动,维护人民满意政府形象 

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困难和挑战面前,保持斗争精神,强化使命担当。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营造“政府依法行政、企业合法经营、群众守法自律”的良好氛围。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体系,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牢固树立进取意识,以不甘服输的劲头、勇争一流的胆识、打破思维的定势,激发干事动力、提高干事能力、锤炼干事定力。坚持把抓落实作为政府工作的“生命线”,积极倡导“敢想敢干、真抓实干、干成干好”的工作作风,让发展的任务落下去,让惠民的措施实起来。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细化风险防控措施,常吹“廉政风”、常敲“警世钟”、常打“预防针”,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廉洁从政,从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做起,坚决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

二、构设置

金石镇人民政府下属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金石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旅融合发展中心。金石镇人民政府总编制38名,其中公务员法管理编制17名,事业编制18名,工勤编制 3名,实际在职人员38人。

无纳入金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7.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上年结转341.57万元;收入总合计1019.07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6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24万元;农林水支出428.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0万元;其他支出30.00万元;支出总合计1019.07万元。

金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019.0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96.95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区那干部报酬未纳入乡镇级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金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1019.0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41.57万元,占33.5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7.50万元,占66.4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金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101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04万元,占64.77%;项目支出359.03万元,占35.2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金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019.0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96.95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区那干部报酬未纳入乡镇级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7.5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3.49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8.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6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24万元;农林水支出428.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0万元;其他支出3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677.50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38.5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52万元,占49.97%;公共安全支出3.00万元,占0.4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53万元,占2.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9万元,占9.21%;卫生健康支出24.21万元,占3.57%;农林水支出197.63万元,占29.17%;住房保障支出29.22万元,占4.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0万元,占0.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38.52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义务兵优待金、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2.3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事务支出、保障政府职工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遗属补助、残疾专干补助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计划生育机构、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4.2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支出、财政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9.2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97.63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村级组织运转。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武装部运转资金。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2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及应急方面管理。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8.53万元,主要用于文旅中心运转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0.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9.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80.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金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48.08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金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金石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19.0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96.9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金石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金石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0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00万元。拟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00万元,购置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金石镇人民政府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2年金石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297.86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297.86万元。

 

 

 

 

 

 

 

 

 

 

 

 

 

 

 

 

 

 

第三部分  金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及村社区由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应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排污治理方面的经费。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名胜风景区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环境卫生(款)城乡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农村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保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乡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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