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府发〔2022〕98号
各社区,镇级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成立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任康毅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唐远祥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 巧 党委副书记
苟 晓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郑淑丹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
王琴琴 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张峻辉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王珑琛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冯文颖 副镇长
李 春 副镇长
成 员:王鸿志 办公室主任
杜泽波 财政所负责人
唐洪亮 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
孙洪明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刘小晴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朱文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人
刘 雄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镇团委书记)
郑 欢 妇联副主席
黄达春 关工委负责人
吉志弘 林业站站长
张 攀 国土所所长
曾 渝 复兴司法所所长
林 刚 复兴实验学校校长
王 东 通川区一小复兴分校长
各社区 书记、副主任
蒲正娟 新桥社区童伴妈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冯文颖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刘小晴负责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和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的政策措施;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各社区和镇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落实。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镇级有关部门(单位)参加。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接任同志自行接替,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