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党委(总支),居委会:
为科学规划城市发展,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双百”发展目标,提升城镇发展动能和水平,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限期摸清通川区常住人口信息和数据,如实填写和采集常住人口信息,切实做好辖区常住人口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19年1月24日—3月8日
二、登记范围
辖区以住房为标示进行常住人口登记,凡是通川户籍的常住人口、外来人员在通川西城居住(租房)生活半年以上的、有两套住房以上的在通川居住过的,一律登记;凡是通川户籍人口常年没在通川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在通川的从业人员住房(租房)没在西城的,一律不予登记。
三、登记方式
由各社区统筹,派出所主动配合,以联系社区干部、两委成员、派出所民警、网格员、群防群治队员等人员入户登记为主。
四、组织机构
为认真做好西城常住人口信息登记工作,街道成立常住人口信息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举措、人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推进、如期完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群工办,负责对常住人口信息登记工作的组织协调、收集数据、检查督促、通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宣传。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各社区要同步健全机构和组织,均要落实一名副书记或副主任为专项行动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组织召开好工作部署大会,对文件精神、入户登记等要解读清楚,对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到位,大力广泛宣传常住人口信息登记工作的意义、内容和时间安排,争取让最广大居民积极主动配合本次常住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并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参与。
(二)把握节点,全力推进。本次集中登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月24日-1月26日)。各社区要及时安排部署工作,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全面完成登记准备工作。
2.集中登记阶段(2019年1月27日-年2月28日)。各社区、派出所、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辖、全域覆盖”的原则,要深入、全面、有效地开展常住人口信息登记工作,保证常住人口信息应采尽采、不漏一户一人。
3.登记汇总阶段(2019年3月1日-3月8日)。各社区要在3月8日前,将辖区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进行汇总,并严格审查把关,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后(见附件1、2)一式两份报送至区群工办。
4.常态维护阶段(2019年3月9日开始)。集中登记清理阶段结束后,各社区网格员、社区干部、群防群治队员联合派出所对本辖区实有人口要进行常态化的登记管理及维护工作。
(三)全方动员,完善机制。办事处、派出所要加大对机关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社区干部等的统筹力度,安排机关干部、民警挂包社区,衔接社区力量共同开展入户登记工作,实现“机关干部、民警、网格员、社区干部、群防群治队员同入户、同登记、同审核”,并注意相关保密工作,保证居民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四)逗硬考核,确保实效。各社区要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登记时限,加快推进信息登记工作,深入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中加大对工作开展的督导力度。每周星期五上报该周走访数量。同时,群工办派出所将不定期对社区常住人口信息登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工作开展不力、信息登记不到位、登记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严格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在年终综治目标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