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预算
来源: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2-05-13
点击数:人次

第一部分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部分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职能简介。

 负责经办全区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统一筹集、营运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上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医保政策,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和经办服务范畴支付相关费用。同时做好单位办公场地、工作人员的消毒防护工作

2强化医保政策宣传工作。创新宣传形式,把握医保政策出台时间节点,在单位宣传栏、墙报、橱窗等开设专栏,重点宣传参保方式、筹资标准、医保待遇等;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微信、城乡居民业务办理工作群发送医保政策等推出宣传标语,定期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全面培训解读施行中的医保政策,发动两定机构工作人员成为医保政策宣传员,提升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3.抓好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备案材料、优化备案形式,扩大异地备案联网结算,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减少跑路环节。

4.完成城乡居民参保任务。在区医保局指导下,加大医保宣传,积极对接税务、乡镇办委和相关部门,力争完成2022年目标任务。

5.落实两病政策实施工作。严格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达州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执行,指导符合两病认定机构的医疗机构开展认定工作,切实减轻两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6.优化审核流程,缩短拨付时限。全面运行智能审核,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尽快接入智能审核端口,上线智能审核,智能控制拦截、预警提示、辅助人工审核操作,提高审核效率,加快基金拨付。

7.签订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强化两定机构日常巡查

8.加强日常基金监督。按照主管局安排,对两定机构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深入排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典型案例。

二、部门概况

股室8个,编制人数29。在职人员总数 23人,劳务派遣1人,车辆无。

 

 

第二部分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2022年收支总预算304.4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368.9万元减少64.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按照中央相关要求减少行政运行。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304.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4.44万元,占100%

()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预算支出合计30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43万元,占94.41%;项目支出17.01万元,占5.5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04.44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数368.9万元减少64.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按照中央相关要求压减年度预算总额。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4.4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5.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0.19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4.4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368.9万元减少64.46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及按照中央相关要求压减年度预算总额。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9万元,占9.33%;卫生健康支出   255.86万元,占 84.04%;住房保障支出20.19万元,占6.63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医疗保障(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19.67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 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7.08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业务发展专项,金保网络运行维护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6.92 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8.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0.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0.1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8.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

无公务用车购置的写明: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2022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31万元,比202134.2万元预算增加4.11万元,增加12 .0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接待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2年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45.6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38.6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7万元。

 

 

 

 

 

 

 

 

 

 

 

 

 

 

 

 

 

 

第三部分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表7


                       部门收支总表                      表1

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04.4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事业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其他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4.4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39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255.86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20.19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304.44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304.44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三十一、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八、上年结转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三十二、结转下年


收  入  总  计

304.44

支  出  总  计

304.44



 

 

 

 


.\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合计

当年财政拨款安排

上年结转安排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    计

304.44

304.44







304.44

304.44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部门

304.44

304.44


208

05

05

18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6.92

26.92


208

99

99

184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8

1.48


210

11

01

184

 行政单位医疗

18.13

18.13


210

11

02

184

 事业单位医疗

0.97

0.97


210

15

01

184

 行政运行

213.81

213.81


210

15

06

184

 医疗保障经办事务

17.09

17.09


210

15

50

184

 事业运行

5.86

5.86


221

02

01

184

 住房公积金

20.19

20.19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个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医疗保障(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 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医保业务发展网络运行维护费。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分别反映单位参公管理和事业编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