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公安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通川区公安分局
发布日期: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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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下,通川区公安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通川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各类信息4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通川区公安分局未接到依照信息公开要求申请公开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区公安分局落实专人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规定做好文件保密审查、登记、公开等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为确保新的集约化平台高效运行,分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规范设置栏目板块,严格落实文稿审核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区公安分局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审核机制,提升信息质效,有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通川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通川区公安分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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