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人民政府主要以下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市场监督,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环境保护,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以主题教育为重点,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固树立“党建为先”的工作理念,以党建统揽工作全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学习会,认真检视问题落实整改,结合实际工作撰写调研报告,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促进了基层党组织整体水平的提升。着力抓好农民工党建工作,通过摸底排查,全面了解全镇农工情况,通过召开农民工座谈会,建立健全农民工“三本台账”, 配齐配强农村工后备力量。针对新形势下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和人员布局,为各项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任务,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了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全年开展意识形态专题讨论会、形势分析报告会100余场,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12次,悬挂意识形态标语200余幅,召开院坝会100余场次,开展“百姓议事”活动300余场次,宣明政治导向和舆论导向。各村(社区)以院坝会形式开展12340社会评价工作,持续开展“四民”活动,深化作风纪律整顿,遏制赌博敛财之风,通报蒲波案件,以案促改,提升群众满意度。党委书记廉政党课2次,集中谈心谈话3次,党委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2次,每季度班子成员听取分管部门及挂包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2次,持续发力整治群众身边最不满意10件事。党委履行“四个亲自”,着力重大信访案件查办,亲自督导。目前,党纪立案审查4件4人,函询谈话1人,诫勉谈话2人。
2.以乡村振兴为重点,推进全域经济发展
(1)乡村振兴先导区建设全面推进
结合区位优势、自然资源、文化禀赋、产业发展条件等,磐石镇定位为:坚持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农旅融合发展为特色,以近郊旅游休闲和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集山、水、林、田、路、人文和谐一体的乡村振兴先导区。根据乡村振兴总体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磐石镇实现乡村振兴六大路径,一是以摆脱贫困为前提,磐石镇2017年1014户贫困户全面脱贫,不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健全预防返贫机制,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创建条件。二是以产业兴旺为重点,发展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区,连片种植草莓、柑橘3000亩,园区运行体系基本建立。三是以治理有效为基础,建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镇村级干部实行日调度制,层层传递压力,挂包领导日日上报完成情况,确保工作落地落实。组建专班全面对标四川省乡村振兴考评指标准备迎接材料,确保职责到人有序推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四是以生态宜居为关键。以“五大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通过村民自建、五改三建一整治、易地扶贫搬迁、政府引导等方式促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镇域内卫生户厕达标率100%;正常运行的农村公厕的村占比100%;垃圾分类全面推进,社社配备保洁员,每村保障2万元垃圾清运费,镇域内垃圾处理率100%;因地制宜布局三格式污水处理器,镇域内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的村占比90%。五是以乡风文明为保障,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孝善儿媳评选,推广“六老六长”治理,引导村民在思想观念、道德规范、知识水平、素质修养等方面继承创新。六是以生活富裕为根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镇域内特困46人7、低保2817人,实现应保尽保;建立“公司+专合社+村集体+农户”新型利益联结机制,全面提升群众产业发展抗风险能力,预计2019年磐石镇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2.6万元。
(2)重点项目建设有序开展
高速路口王家桥聚居点于今年3月开工建设,正在抓紧建设主体工程,现已完成整体工程量的50%;中石油加油站项目于10月开工建设,补偿屋基1户,搬迁搬迁5座;毅恒·明月冷链物流项目1、2、3、4、7、8栋楼主体工程及外墙已结束,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龙湖·蝴蝶谷项目正在进行蝴蝶乐园场平施工,完成总体工程量70%,共计投资7545.8万元,预计2020年1月开园营业;交通外环线建设全线贯通,待相关部门验收后移交;月湖大桥、月湖康养中心二期于9月进场,顺利施工。
(3)景区服务不断提质
优化景区内标识标牌、旅游线路及主要景点内部整治。全面整治沿线路面及配套设施、沿线村庄环境、停车场等,有序推进景观工程,改造公共厕所。全年接待游客109.3万人次,同比增长2.3%,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000万元,同比增长6.5%。其中辖区内的月湖3A级景区、苏氏农业实现旅游收入至千万元,实现同步增长。依托景区开设农家乐,农产品销售,群众增收近百万元。
3.以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将护河治水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镇级河长河道巡查每旬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2次,镇河长办加强督查,严查河道“四乱”行为,针对辖区内各河道性质因河施策,形成了“一河一策”,让落实河长制工作成为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行动。二是强化环保专项整治措施。广泛开展村庄清洁等系列活动,开展环保宣传活动,认真落实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巡逻队出动人员120余人24小时巡逻,辖区内重要水体进行综合治理,开展近河流、近水源地的畜禽养殖污染排查,辖区内共有二座集中饮用水源,供水厂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大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实施土壤环境监管,消除土壤污染隐患,认真巡查各村(社区)企业生产情况,对手续办理不齐全和违规操作的企业下达停工通知书30余份,出动镇村两级人员130余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散乱污企业严格管控。
4.以开展大排查为重点,扎实推进脱贫攻坚
磐石镇着力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促使扶贫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一是扎实开展大排查工作。在区扶贫移民局的精心指导下,开展业务培训会8次,抽调排查人员90人,与我镇的机关干部职工和村(社区)干部一同对全镇101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12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和35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开展了入户排查,共形成有效调查问卷1018份,摸出信息不一致、饮水等问题共179条,现已全面整改。二是完善扶贫台账。根据各级要求,对照国扶子系统、“六有”大数据平台、通川区精准扶贫信息平台APP等信息平台,修改完善信息数据,实现动态化管理,大大提高了数据质量。
5.以隐患排查为重点,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全镇建立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调整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对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管理意识。我镇全年检查、巡查各村(社区)安全工作各8次,企业安全生产60余家120余次,在建工程2家12次,道路交通安全70余次,消防安全58次,食品药品安全62余次,烟花爆竹5家60次,危化企业1家12次。共排查一般隐患18起,重大隐患3起,已全部整改完毕,其中停业整改3家企业,取缔1家烟花爆竹销售单。全年来,通过全镇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达到了上级的要求,全镇未发生安全事故,有力地推进全镇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6.以保障村民住房安全为重点,推进城镇规划工作
全年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核心,提高我镇建设领域监督水平,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一是有效控制“两违”建设。全域集中宣传,翻印控建通告5000余份,张贴在人口集中区域,确保政策家喻户晓。强化巡查监控,整合国土规建及村组干部力量进行巡查,确保了情况第一时间掌握。加大执法力度,全镇共现场制止30余场次、出动干部400余人次,其中邀请区住建监察大队及国土执法大队现场执法3次,发出停工通知书30余份,近20户建房户现场全面停工。二是保障群众基本安全住房 。对全镇天然气用户进行了摸底排查,疏理了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拆除危旧闲置房8户,共计1000余平方米。审批建房2户,上报我镇刚需户89户,共计226人。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对2016至2018年危改户进行全面房屋鉴定,严格审核一档一户资料,并解决贫困户安全住房保障28户。开展2019年危房改造“四类重点”户危改工作,目前我镇2019年“四类重点”户共75户,已全部危改完毕,正在实施验收。三是协助建成公共厕所。我镇何家坝社区、盐井坝村修建的公厕共耗资100余万元,占地100余平方米,我镇严格督促施工质量要求,及时解决修建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公厕按时按时顺利建成。四是协助建成污水处理厂建设。耗资1600万元占地3亩的场镇污水处理站基本完工,铺设管道长达7500米,部分管道正在铺设中,预计年底前全面完成。同时,积极协调各类土地住房问题,在盐井坝村聚居点、谭家沟聚居点、何家坝社区文革桥3处修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保证了各项工程按时按量完成。
7.以化解矛盾为重点,扎实开展综治稳定工作。
以党委政府为工作中心,综治办为工作纽带,强化工作队伍。一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通过发放张贴宣传海报,“村村响”广播,粉刷墙体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在全镇营造了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同时,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调整联审机制,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农村基层政权不被黑恶势力染指。二是扎实“社情民意大走访、矛盾纠纷大排查、信访积案大化解”三大活动。镇主要领导带领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到各村(社区)召开院坝会,现场收集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并进行梳理,形成“致群众的一封信”张贴在各村(社区)公告栏,化解群众矛盾。全镇共收集群众民意62件,排查纠纷40件,化解信访积案29件。三是扎实推动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等工作。上半年,在全镇19个村(社区)统一挂牌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法律顾问,为各村干部群众可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建立了磐石镇社区矫正工作群,用微信定位和手机定位加强人员管控,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6人,解矫3人,在矫人员13人。对我镇22名“重症精神障碍患者”重点监控,做到监护到位、管理到位、资料到位,在上级检查过程中得到一致好评。四是高质量做好省委巡视组信访件回复。我镇共收到省委巡视组交办案件14件,通区委常委亲自信访人见面座谈,实地了解取证,现已经办结案件14件,办结率100%。
8.以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为重点,做好农村民生工程
一是扶贫救弱,做好社会救济工作。对辖区各村(社区)确定低保名单,并逐一评议,全年新增低保59户,102人,全镇共计农村低保1946户、2750人。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应保尽保,全镇城市低保46户、67人。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户,及时开展医疗救助,针对个别家庭因病或突发事故而造成困难的情况,有重点地帮助和扶持,开展临时困难救济。农村特困供养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尊老敬老,做好特困对象的统筹供养工作。认真做好新增特困对象的核定工作,今年拟定新增特困户7人,共有分散供养特困户47人,人均供养金4800元/年,医疗费全免。加大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的管理与指导力度,今年新建6个互助养老幸福院,均已竣工待验收。加大留守老人关心关爱力度,本年对辖区60岁以上老人开展了爱心服务,共服务2824人次,得到了辖区老人及亲属的一致好评。开展残疾人事业工作。三是加大对残疾人的关爱。本年度实地走访残疾人1000余人次,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402人次,为辖区有需求残疾人发放辅具89套,开展温暖万家行发放慰问物资71套,新办,到期换证100余个。四是扎实做好计生工作。全年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834人50040元;利用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传统节日,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25人发放慰问金20000元;新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30人,特别扶助对象 2人;开展对特别扶助人员免费体检25人。五是扎实开展武装工作和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成立了磐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了771人的退役军人信息登记和“光荣牌”挂牌工作,并认真做好退役军人的政策咨询解答工作,发放优抚475人。着力抓好民兵整组、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共有民兵总数260人,其中应急民兵30人,专业民兵23人,普通民兵207。完成兵役登记60余人,光荣入伍20名。
二、机构设置
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纳入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人民政府
2.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磐石镇会计核算中心
3.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4.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规划建设与城镇管理所
5.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6.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船舶管理站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046.0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511.21万元,下降33.19%。主要变动原因是重点项目的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356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0.12万元,占47.6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9.11万元,占52.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47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68万元,占11.84%;项目支出3065.18万元,占88.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46.0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11.21万元,下降33.19%。主要变动原因是重点项目的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3.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2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9.27万元,增长10.9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3.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8.19万元,占14.8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万元,占0.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66万元,占10.95%;卫生健康(类)支出24.49万元,占1.43%;城乡社区(类)支出104.71万元,占6.11%;农林水(类)支出1081.52万元,占62.75%;交通运输(类)支出13.35万元,占0.78%;商业服务业(类)支出1万元,占0.06%;住房保障(类)支出32.75万元,占1.9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万元,占0.29%;其他(类)支出1.46万元,占0.0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13.13万元,完成预算99.5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9.75万元,完成预算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会保险费结转下年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08万元,完成预算30.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下年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预算48.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信访专项经费结转下年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预算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组代理培训结转下年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20万元,完成预算100%。
7.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预算100%。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9.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2.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6.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金(项):支出决算为29.66万元,完成预算62.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义务兵优待金结转下年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100%。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100%。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46万元,完成预100%。
23.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95万元,完成预100%。
2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85万元,完成预85.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医疗保险结转下年支出。
2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68万元,完成预100%。
2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1.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31.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41.24万元,完成预算100%。
3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
3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100%。
3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与草原(款)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1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34.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66万元,完成预算100%。
35.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2.76万元,完成预算95.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扶贫专项经费结转下年支出。
36.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3.96万元,完成预算9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干部补助结转下年支出。
37.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
38.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村水支出(款)其他农村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39.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水路运输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34万元,完成预算100%。
4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4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14万元,完成预算100%。
4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4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48.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结转下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1.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6.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5.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 (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763.7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68万元,比2018年减少72.68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计入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专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了人员工资支出、五险一金、日常公用经费、政府采购、重点项目。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评价良好,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彻底改善农村、社区环境卫生状况,切实改变农村、社区环境面貌。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市场化保洁”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2个以上的,选取1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2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市场化保洁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3.07万元,执行数为33.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群众生活环境的干净整洁,提高了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让人民群众更加热爱自己家乡并已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家乡的建设中去,发现的主要问题:扔有个别卫生死角没有覆盖到位及个别群众环境卫生意识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及宣传力度,体改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打造一个和谐美丽家园。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市场化保洁 | ||||
预算单位 | 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3.07 | 执行数: | 33.07 | |
其中-财政拨款: | 33.07 | 其中-财政拨款: | 33.07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环境干净整洁,群众满意度高 | 环境干净整洁,群众满意度高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1 | 垃圾清运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2 | 场镇清扫保洁 | 98% | ||
项目完成指标 | 3 | 开展作业培训 | 3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4 | 群众满意度 | 98%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效益指标 | 1 | 环境卫生 | 干净整洁 | ||
效益指标 | 2 | 居住环境 | 舒适 | ||
…… | |||||
满意度指标 | 1 | 群众满意度 | 98%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人民正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市场化保洁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市场化保洁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乡镇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项等方面的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20.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21.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2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指反映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碑)的支出。
2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委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2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给予的补贴支出。
2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发及丧葬补助费。
2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3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3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3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4.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5.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6.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分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7.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8.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9.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40.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方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41.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42.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43.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44.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45.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项):指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46. 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47.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8.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出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9.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计提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计提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50. 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51. 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52. 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53. 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5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56.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5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人民政府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磐石镇人民政府由党政综合办(增挂财政所、群工办牌子)、经济发展办、社会管理办(增挂计生办、安办牌子)、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挂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和建设城镇管理所、船舶管理站组成。
(二)机构职能。
1.党政综合办(增挂财政所、群工办牌子)
负责组织、宣传、精神文明、统战、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老龄、文秘、档案、劳动人事、机构编制、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内外协调、乡镇财务管理、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信访问题的对策和建议;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排查和调处农村不稳定因素;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经济发展办
负责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积极扶持和发展辖区规模企业、民营经济及特色产业;负责投融资管理、商贸、旅游管理和社会经济统计工作;加强农村市场监督,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止资源保护、小城镇规划建设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3、社会管理办(增挂计生办、安办牌子)
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和巩固农村和社区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切实保障村居民合法权益;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管检查,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负责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造辖区人居环境,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和人民生活质量;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4、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挂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乡镇和村(社区)的规划编制、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负责编制本镇的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和监督规划的实施;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和房地产的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施工队伍管理;负责建设统计和档案管理;负责镇、村(社区)的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及对村(社区)实施“域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协调。负责起草乡镇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和村(居)民行为规范等具体实施方案,起草乡镇创建文明城镇、卫生城镇环保城镇、园林城镇等具体实施方案及创建标准的配套文件,起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阶段工作计划安排;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加大环境整治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素质,营造全社会参与域乡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负责督促指导场镇和居住相对集中村(社区)的环卫设施和保洁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听取环境治理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场镇容貌、村容整洁和建立健全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承办涉及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的问责事项,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领导和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5.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一是登记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工作;是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三是开展农村扶贫、农村低保和社会救助、救济工作;四是负责群众文化体育工作,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五是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
6.规划和建设城镇管理所
负责一是依据《城市规划法》、《村镇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完善乡(镇)、村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落实本辖区规划执行,初审、报批办理农村建房选址定点和建设许可证事宜;三是指导农村村民建房,推广农村建房通用图集四是督促检查建筑质量、施工安全;五是协助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六是配合乡镇政府进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场镇管理。
7.船舶管理站
负责一是负责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二是负责船舶管理及水上交通安全巡查管理。
(三)人员概况。
本年共有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人数共36人,与上年度36人持平。年末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数共31人,与上年度26人对比增加5人,增加19.23%;(原因是人员调动)其中:行政单位人员13人,事业单位人员1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全年收入合计3940.4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收入1136.11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9.11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4.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1.2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全年总支出347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68万元,项目支出3065.18万元。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2.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46万元,商品与服务55.35万元,其中办公费用9.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包括项目建设专项经费119.9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612.57万元、村(社区)经费476.66万元,项目建设青禾苗补偿资金45.88万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40.46万元,松材线虫病除治经费487.92元,其他专项经费281.7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公用经费控制率及情况说明
磐石镇严格按照区级财政统一要求每年压减5%的公用经费,厉行节约。
2.政府采购执行率及情况说明
磐石镇2018年采购执行率93%,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和流程执行。
3.管理制度情况
一是年初根据相关财经制度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财务、内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严禁现金大额支付,建立资金监管台账并严格预算执行。按照资金监管的要求,对所有财政性资金进行清理,分类整理,分别建立资金监管台账,对每项资金的“收、拨、用”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二是加强扶贫领域方面和专项资金监管,突出重点,严堵专项资金漏洞,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台账,严格“审批调度关”严格遵循审批程序,实施集体审批制度,不得搞暗箱操作,严把“资金监督关”,要把监督的关口前移,严格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的发生。特别是近年来由于扶贫领域方面资金是越来越多,为更好发挥扶贫资金效益,我镇不但制定相应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并建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台账。还设立投诉举报电话,让社会参与共同监督。凡是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的问题,做到不管任何人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即访即查,查实即纠。
三是实行“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严格按照各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减少资金发放的中转环节,以“一卡通”形式直达农户个人账户。杜绝了资金发放过程中截留、挪用等问题,确保资金安全、准确发放。
四是加强村(社区)资金管理,强化“三资”管理,建立村(社区)财政资金管理管理、使用制度,严格实行村财乡管。村(社区)财务公示制度,实行民主理财。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规范村级“三资”监管代理,建立村级债务动态监控制度。
(二)专项预算管理。
包括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通区财〔2017〕115号文件关于印发《通川区乡镇财政资金分配实施方案》、《通川区乡镇财政资金绩效分配评价办法》的要求,财务人员通过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班、电算化培训班、不定期到其他单位交流学习、廉政警示教育等多种途径向会计人员灌输新的财经政策法规、会计相关知识等,使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磐石镇在财政资金绩效分配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1.在预算编制上通过几上几下的原则;即:首先年初各部门申报本年度所需资金计划,政府办公会根据部门申报的计划结合实际和镇级财力初步编制预算下发到各部门征求意见,充分征求意见后再通过政府办公扩大和各部门商定预算编制,从而增强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更加激活了乡镇活力,真正实现民主理财;2.确保专项有预算,年初我镇在脱贫攻坚、人大、武装、纪委、审计、统计、信访维稳等下达了10项专项工作经费,避免了过去没经费就没人做事的现象,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坚持重民生保重点,科学安排财政支出。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原则,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重点保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和民生支出,并通过党政公开网、镇村公示栏及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镇干部和群众对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满意。
(二)存在问题。
1.制度建设不够完善。面临财务规定更新时,在制度建设方面没有及时做到更新、调整到位,在时间上存在滞后现象。
2.公务卡执行率低。单位干部职工中,目前只有部分人员办理并使用公务卡,还有大部分干部职工没有办理公务卡,按照现行财务规定,还需要加大公务卡办理及使用推动力度。
(三)改进建议。
虽然我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工作中离区委、区政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预算当年完成率不高,结转资金较大,公务卡执行率低等问题,我镇将按照本次会议精神及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二是全面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依据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三是完善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益。
附件2
市场化保洁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升磐石镇清扫保洁质量和管理水平,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场镇环境,我镇在2017年6月30日,通过竞争性谈判招标,以年承包费33.07万元将我镇辖区卫生交由达州市绿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具体范围为:明月江二桥至袁家沟区英地湾公路干道全路段、石洞至月潮聚居点全路段、松石洞至石场镇至柏路到欣龙石材加工场会路段、聲中街全路段及人行道、磬庙街全路段及人行道、新巷全路段及人行道、磬石府大及合同签订时政府指定区域的清扫保洁和圾收集转运工作,及市政公共设施的清扫、冲洗和垃收集务。
其具体内容为:道路两倒及中间绿化带有色垃圾的清理、公共地美类垃、积泥、积尘、积水等各类垃圾的清理、收集(转运至指点站房内);市政、交通、电力,路灯等桩杆及交站牌等设施保洁雨水井沟哦、树图和入行道板砖及各类井盖缝眯垃圾、杂草、杂物清理;破损广告牌、宣传画、乱张乱贴清理等,公共厕所的日常冲洗、保洁,应急卫生处置及其他相关工作等。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市场化保洁项目共计包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保洁面积,做到无缝化,全覆盖。保证街巷整洁,路面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净,绿化带净,设施设备净,无烟蒂、纸屑、垃圾袋、瓜果皮、无痰痕等;保证公路场镇过境段及坡坎无白色垃圾、无尘土杂草、无碎石瓦砾、无断枝杂物;保证2米以下杆桩及外墙立面无“牛皮癣”;保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时。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村、社区居民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2.项目管理
清扫保洁市场化外包项目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乡镇财政所,按工程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3、项目绩效
清扫保洁项目外包服务有效管理项目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并经村、社区居民评价,满意度为95%。
三、存在主要问题
1.清扫保洁资金有限。现阶段清扫保洁的范围还仅覆盖到场镇及周边的部分区域,还有相当一部分区域由村(社区)负责,没有纳入市场化保洁范围。
2.清扫保洁人员主要以聘请年龄较大的人为主,清扫保洁人员的职业道德、责任、素质等方面参差不齐,有待提高。
3.保洁作业后清洁维护同样重要。由于部分居民素质不高,乱丢乱扔垃圾的现象屡禁不止,一定程度影响了环卫清扫保洁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
四、相关措施建议
1.在区财政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逐步扩大环境卫生保洁的覆盖面,做到乡镇保洁范围大面积覆盖相应增加环卫清扫保洁资金。
2.加强清扫保洁人员的素质培养,增强其职业责任感,适当提高清扫人员待遇,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3.保洁靠清扫、维护靠居民。
第五部分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