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政府公文运转、会议会务、目标考核、绩效管理、精神文明、深化改革、三星干部、品质机关打造、通川有礼、广播、网络舆情、地方志、档案管理、保密机要、机关事务管理、节能减排、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老协、关工委、、工会政工、干部管理,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负责党代会的组织工作,参与人代会、政协联络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等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村镇建设办)
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指挥基层站所、区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以镇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指导辖区内生态环境管理和节能工作,依法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做好饮用水源保护,河道治理、水质监测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辖区内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含防汛抗旱、河长制);负责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规划建设(含危旧房改造)、城市创建、依法行政等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办)
负责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软环境服务、脱贫攻坚后续工作、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发展改革、土地双挂钩、自然资源(含地质灾害防治、林业)、商贸物流(电商)、经信、民营经济、商务等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教科、卫健、社保、医保)
负责科技、科协、知识产权、社会事务公开、武装、民兵、预备役、国防动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爱国卫生、政协、统战(民族宗教)、外事、对台、侨务、教育、卫生、统计、固投、金融等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指导和监督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所
主要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管理和监督镇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各项财政收支,负责会计集中核兑,各项涉农惠农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核对,管理和监督预算的执行,编制财政年度决算,“三资”托管等工作,指导村(社区)财务预决算、财务公开等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急办、交管办、城治办、安办)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普及农村法治教育,依法开展辖区平安建设、信访维稳、依法治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道路交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防邪、精防、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含消防)、应急抢险救援处置、食品药品监管、疫情防控等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四中心
1.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涉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等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农业农村、农机农电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监测与防治等工作。
3.农民工服务中心
主要负贯彻执行各级农民工服务保障综合性政策法规、组织农民工技术培训、劳务对接、劳务输出、农民工,协助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工作。
4.文旅融合发展中心
主要负责文化、旅游、体育、红色一廊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通川区梓桐镇红军路1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电话:0818-3945119
六、负责人姓名:张茜芮 梓桐镇人民政府镇长